如果傳統文化中沒有把某種動物視為寵物,而相關的法律也沒有禁止殺吃這種動物,那么,將這種動物作為食物吃掉,也沒有什么不妥。不過,隨著時間的推移,吃狗肉的習俗會被不吃狗肉的觀念所改變,但這種改變應該在相互尊重的基礎上循序漸進。
6月 21日是農歷夏至,廣西玉林市迎來延續多年的“荔枝狗肉節”。這一民間節日引來多方輿論爭議,多名動物保護主義者呼吁當地民眾不吃狗肉、取消狗肉節,并稱吃狗肉為“舌尖上的罪過”。(6月21日新華社)
西方人對狗的喜愛,脫胎于游牧文化。在游牧民族的生活中,狗既是生活必不可少的伙伴,更是放牧、游獵等生產活動必不可少的伙伴。因此,在西方人那里,狗往往被視作家庭成員之一,而不是食物的來源。而中國文化脫胎于農耕文明,狗作為伙伴的角色已經淡化,除了極少數作為獵犬的犬只之外,絕大多數狗只是做一些看家護院的工作,除此之外,它們一個重要的作用就是被經常性或在食物匱乏時臨時性地當作食物來源。
對待狗的態度不同,決定了中國人養的狗不像西方人養的狗那樣,有各種不同的品種,有些既是寵物又具觀賞性。這就像金魚這種來源于普通魚類的魚一樣,中國人在追求觀賞性的過程中,經過長期篩選、培育,產生了顏色、形態各異的不同品種。某種動物一旦成為寵物,就很少會被當作食物的來源——中國人極少有人會把金魚殺掉清蒸一下吃掉,西方人則很少會把狗殺了吃掉——在這一點上 ,兩者的道理是相同的。
如果傳統文化中沒有把某種動物視作寵物,而相關的法律或民間禁忌也沒有禁止殺吃這種動物,那么,將這種動物作為食物吃掉,也就沒有什么不妥—— 至少從法律、文化和道德層面來講是這樣。當然,隨著社會的發展,文化之間的交流融合,由善良、同情等人類天性發展而來的不能吃貓狗等寵物的觀念,正在被越來越多的人接受。這種觀念,不僅對建立更合諧的人與自然、人與動物的關系大有裨益,對建立更加合諧的人際關系也益處多多。
在中國,雖然貓狗之類的動物并未完全被當作寵物,或者并沒有被所有的人當作寵物,而是兼具寵物與食物的雙重功能,但是,隨著食物來源的豐富以及寵物文化的興盛,貓狗作為寵物的功能正在迅速增強。隨之而來的,便是越來越多的人開始自覺抵制食用貓狗,一些與之相關的習慣、習俗也正在淡化甚至被拋棄。
對于一種既不違反現行法律,又很難說得上道德不道德的習慣、習俗,反感或反對者所能做的,除了繼續努力宣傳自己的觀念,以期使其慢慢改變之外,并不能采取其他任何手段,尤其是帶有強制性的手段來強加阻止。對于玉林人來說,夏至吃狗肉的習俗由來已久,這種習俗與反對吃狗肉的觀念一樣,都有獲得尊重的權利。問題只在于,最終誰能說服誰、誰能改變誰。
筆者相信,隨著時間的推移,不吃狗肉的觀念會改變吃狗肉的習俗,但這一改變的過程,應該建立在相互尊重的基礎之上 ,是循序漸進的,而不是激烈的、沖突式的,也不是強制性施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