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情發生在5月8日晚,整個過程被市民李先生用手機拍下。
當天22:00許,一場小雨加快了人們的步伐,路上的車輛和行人都冒雨匆匆趕路。
在張店區杏園西路和西二路交叉口東200米處,一名男子躺在機動車道上不停呻吟。由于摔倒無法動彈,雨水很快將男子淋濕。
視頻顯示,僅在50秒內,就先后有10輛轎車、5輛自行車和摩托車從男子身邊駛過,有些車輛和騎行的市民在經過時速度明顯放緩,但始終沒有人停下來看一眼,車輪不時從男子身邊飛馳而過。
李先生看到這種情況,便想上前看看,有同樣想法的還有劉女士和一名小伙子。視頻中的劉女士打著一把淡藍色雨傘,身著黑色上衣,背著一個單肩包。小伙子姓王,是劉女士兒子的朋友,推著一輛自行車。
劉女士一邊留意著身邊不斷駛過的車輛,一邊撐著傘小心翼翼地走到男子身邊,并蹲下身去,用傘為自己和地上的男子遮擋著雨滴,仔細觀察男子的情況并和他交流,遠處駛來的車燈映襯著劉女士白皙的面龐。
上前施救 善良老人不幸被撞
劉女士和躺在地上的男子交流了幾句,就招呼同行王先生趕緊過去。“他暈了,快拉起他來吧……”劉女士不斷用本地方言重復“他暈倒了……”
此時地上的男子不停扭動著身體,由于不知道他傷勢如何,眾人沒有擅自挪動他,男子幾次試圖用手撐著起身,但并沒有成功。
看到這種情形,李先生立即撥打電話,準備報警:
“你先給他看著,我報警……”
李先生話音還沒落,一道刺眼的白光閃過,“砰”的一聲響驚動了眾人,伴隨的是車輛部件撞擊地面的聲音。
等眾人緩過神來,才發現劉女士已經被一輛疾馳而來的三輪車撞飛到了五米外,身子弓著落在地上,鮮血不停地從口鼻中流出,眼睛始終睜著,望向幾米外的男子。
藍色的雨傘、自行車、躺在地上的兩人,昏黃的路燈下,這一幕深深刺痛了經過的每一個人。
駕車逃逸 眾人追截肇事車輛
機動三輪車撞到人后絲毫沒有停車的意思,而是繼續往前疾馳。
見狀,王先生扔下自行車和包就飛奔向前追去。
“我一邊追,一邊喊著停車!停車!”當王先生追到火車站廣場下面路段時,眼看就趕不上肇事三輪車。他立即坐上一輛出租車追了上去。
路邊正在等客的幾輛出租車見狀也立即發動車輛追了出去,很快,機動三輪車在東一路和杏園路路口附近被截住。
“滿身的酒味!”王先生說,當時肇事司機還在狡辯,沒有撞人。此時的肇事司機被大家牢牢地控制起來等待警方的到來。
“三輪車撞了老人跑了……嚴重嚴重……一個已經不省人事了……”在王先生追趕肇事三輪車的同時,李先生拿著手機急切地向110呼救,原本躺在地上的男子,也多次掙扎試圖起身看劉女士,但始終沒能起來。
自從撞擊發生后,劉女士一直在地上保持著一個姿勢,沒有動彈。
公安民警、急救人員很快到達現場,但劉女士再也沒能醒來。
記者了解到,劉女士今年60歲,家住洪溝社區。
肇事司機醉駕被刑拘
5月9日晚,記者看到了“淄博市公安局張店分局刑事科學技術大隊出具的法醫學尸體檢驗鑒定報告(張)公(刑)鑒(尸)字【2013】83號”。
該報告的鑒定結論為,2013年5月8日晚,發生在杏園路火車站附近的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劉女士右側耳外道以及口鼻腔有血跡流出,枕部內皮出血,右耳后內皮下出血。胸腹部右肩峰皮下出血,四肢多處皮下出血。鑒定意見綜合分析認為,受害者劉女士系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外力作用致顱腦損傷死亡。
同時,5月9日,淄博市公安局張店分局刑事科學技術大隊出具了對肇事司機的理化檢驗鑒定報告。經檢驗鑒定,肇事司機吳某,在5月8日22:10許,駕駛三輪摩托在杏園路火車站附近發生交通事故,經過乙醇定性定量分析檢驗,吳某血樣中乙醇含量為153.68mg/100ml。
根據相關規定,飲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而肇事司機吳某屬于醉酒駕車,目前已被刑拘。據王先生稱,肇事司機吳某是江蘇人,在淄博打工。
倒地男子拒絕醫生救治
9日22:20許,記者來到了張店區人民醫院,經查詢得知,8日,該醫院120急救車在接到指令后,22:12出車,前往張店區杏園西路火車站廣場西300米處救治一名男子。120到達現場后,經醫生檢查,該男子頭部和右手被撞有皮外傷,無大礙,由于其拒絕救治,120只能空車返回。根據相關記錄,男子今年51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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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救援要確保周圍安全
在很多案例中,參與事故救援的人被撞的情況時有發生。“在事故現場,最重要的原則就是對其安全性做出評估。”北京市衛生急救專家李堅韌提醒,在事故現場,一定要保障現場傷員、施救者及其他相關人員的安全。由于救援者往往會專心搶救傷員、處理事故,很容易會忽視對周圍環境的注意,這就為二次事故埋下了隱患。無論是搶救傷員,還是現場勘查,行動之前一定要確保周圍環境的安全。而在處理過程中,要盡可能冷靜、迅速地處理好現場相關事務,從而避免二次人身、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