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洗車時,洗車工向華某某推薦了一款新型的車牌號碼變造牌。這種變造牌后面有磁鐵,只需購買一個數字,然后隨意貼在車牌上。5月22日,華某某因為變造號牌,且在變造號牌期間有7次交通違法行為,被依法刑拘15日,并處罰款3000元。
5月22日上午10時許,李滄交警大隊依法處理了2012年11月底查獲的一起變造使用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華某某為了拖延處理時間,躲避拘留,22日才到李滄交警大隊接受處理。
去年,華某某在即墨市一家汽車美容店洗車,洗車工給華某某推銷一種帶有磁鐵變造號牌的牌子,說貼在車牌上不怕電子眼抓拍。于是,華某某就花10元錢買了兩個數字“6”,貼在車前后牌的數字“3”上,又用對方送的藍色的不干膠把原車牌上的字母“E”最下面的“-”貼上,變成字母“F”,機動車號牌由魯B838EX變成魯B868FX。去年11月21日14時20分許,華某某駕駛變造好的機動車魯B868FX號轎車拉著妻子在李村購物,將車停在京口路向陽路路口。李滄大隊兩名交警在巡查時發現該車號牌可疑,當即詢問。
經民警仔細查看后,確定該車號牌屬于違法變造,民警依法開了暫扣憑證,暫扣了車輛。李滄交警現場告知華某某到李滄交警大隊處理。經查詢,變造后的魯B868FX交通違法7起。綜合以上違法行為,華某某依法刑拘15日以上,駕駛證記滿25分,罰款3000元。文/圖 記者 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