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泰安5月30日訊(見習記者 侯峰) 29日晚,一輛約18米長的貨車在南外環因超載被交警攔截,該車沒有投保交強險,車牌也是假的。
29日晚,民警調查發現,車牌是假冒,車主也沒繳納交強險。司機自稱貨車核載60噸,交警過磅后發現貨車實際載了90多噸煤,屬于超載。
交警隨即要求司機提供原車車牌,車主提供的車牌信息顯示該車已被注銷,屬報廢車。
“這輛車看起來挺新,是不是報廢車輛還得進一步查實。”泰安市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劉明說,使用假冒車牌應處以罰款2000元,駕駛證扣12分,處15日以下拘留。車輛超載100%以上的罰款2000元,駕駛證扣6分。沒投保交強險的,處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報廢車上路,處2000元罰款,吊銷駕照,車輛強制報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