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3日一早,王女士來到云霄路和閩江路交叉路口附近,準備開自己的車去上班,卻意外發現自己車的前擋風玻璃貼著一張紙,紙上寫著“告知門前禁止停車,再停后果自負。”而署名是“全院居民”。“當時我看到這張紙條,知道可能是自己的車擋著人家的路了,但是等我上車準備開車去上班的時候,卻發現輪子好像有問題。”王女士隨后下車檢查了一下,發現副駕駛座一側的前后輪子都已經癟了。
據王女士介紹,6月1日晚上,她和朋友一起到云霄路一家酒店吃飯,當時已經沒有停車位,酒店的工作人員給王女士安排了這個停車位,“當時那個停車位有兩個椅子占用,后來酒店的人過來拿走椅子,我就把車停在那個位置了。后來,因為我喝酒了,所以就先把車放在那里,第二天是周日,我也沒出門。一直等到3日早晨才發現自己的車被人給扎胎了。”
記者隨后也來到王女士停車的位置,是在一處小區鐵門的門口,但是記者到現場的時候,發現鐵門是鎖著的。“這個鐵門平時都是鎖著的,不過也有居民有鑰匙,可能是有居民要從這個門走的時候,發現有人用車堵住了。”小區的居民李先生告訴記者。
而對于到底是誰扎破王女士的輪胎,酒店里面的工作人員還有附近的店鋪人員都表示不好查。“要找到扎胎的人估計是很難了。”王女士說道。
記者 章顯(請周先生到本報領取線索費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