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6月4日訊 (通訊員 羅志海 閆培強 記者 張焜) 拖欠助學貸款3年多,當年的女學生崔某玩起了失蹤。缺席判決后,壽光市人民法院最終通過婚姻登記信息找到了她。4日,記者了解到,助學貸款本息2.2萬元已經全部歸還。
2002年9月,家住壽光的崔某考上了濟南的一所高校。同年11月份,崔某與濟南一家銀行簽訂了借款期限為7年的《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2006年11月份,崔某畢業后離開了濟南。2009年合同到期時,銀行方并沒有收到崔某歸還的助學貸款,在尋找崔某無果后,只得將崔某告上法院。
2011年10月份,由于找不到崔某本人,法院決定缺席判決。隨后的時間里,崔某仍然音訊全無。2013年5月,濟南當地法院將此案委托崔某戶籍所在地壽光市人民法院執行。
“執行人員打聽到崔某的老家時,崔某一家人已經搬走了。”4日,法院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由于附近鄰居并不配合法官們的工作,法官只能用其它方法打聽崔某的住所。最終通過婚姻登記信息找到了崔某。
見到法官上門時,崔某也很意外,她說,畢業后因為忙于找工作、結婚,便把償還助學貸款一事忘到了腦后。后來看到這筆借款多年無人問津,也有了僥幸心理沒有主動還款。崔某對自己的行為深感愧疚,表示馬上還款。
4日,記者了解到,濟南銀行方已經在6月3日出具證明,崔某已經償還了拖欠的本息2.2萬元。這起案件也成為壽光法院首次執行的拖欠助學貸款案。
正值大學畢業之時,法院也借此提醒畢業生們,辦理助學貸款畢業后要按期償還,因為助學貸款還款情況將記入人民銀行個人信用誠信系統。不良記錄將可能使畢業生在申請房貸、辦理信用卡時遇到麻煩。如果剛參加工作因能力有限無法還款,應及時與銀行聯系,申請緩期支付、減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