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6月4日訊(記者 周衍鵬 通訊員 丁德振 劉鵬) 前女友分手后不久就結(jié)交新男友,徐某心有不甘,于是電話辱罵她,結(jié)果被她的現(xiàn)任男友得知,于是雙方約架,結(jié)果群架中多人受傷。近日,黃島法院經(jīng)審理判決,徐某等十余人因聚眾斗毆罪分別獲刑,一名未成年人被宣告緩刑。
青年徐某同女友郭某因一些瑣事分手,過了沒多長時間,郭某又認識了現(xiàn)任男友崔某,徐某得知此事后,感到心有不甘,一直耿耿于懷。
去年4月17日晚上12點多,徐某和幾名朋友來到位于原膠南市珠海路街道辦事處李家石橋村張某的出租房處玩時,閑聊中朋友得知此事,于是紛紛為徐某鳴不平。在朋友的再三鼓動下,徐某撥通了前女友郭某的電話,然后就是一頓痛罵,而這一切剛好被郭某的現(xiàn)任男友崔某聽到。于是,崔某接過電話后,兩人在電話里互相謾罵起來,后雙方又約定在某網(wǎng)吧附近的胡同里打架決一勝負。
掛掉電話后,徐某糾集了封某等四人一同前往約定地點,途中每人從路邊的柴禾垛上取了一根木棍攜帶。崔某則用電話分別糾集了李某等其余八人,攜帶鐵扳手等器械前往約定地點。雙方人員一見面就互相毆打起來,很快徐某一方就被打散,徐某隨后被抓,并被帶上崔某駕駛的面包車,拉至別處又是一頓毆打。最終徐某謊稱他并非郭某的前男友,郭某的前男友已經(jīng)跑了,才得以逃脫。經(jīng)法醫(yī)鑒定,徐某右側(cè)上頜竇前壁骨折,其傷情已構(gòu)成輕傷。
黃島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徐某、崔某等十余人,持械發(fā)生打斗并致人輕傷,行為已構(gòu)成聚眾斗毆罪。鑒于各被告人到案后認罪態(tài)度較好,部分被告人有自首、立功、未成年人等法定從輕、減輕處罰的情節(jié),本院決定對各被告人作相應的從輕或減輕處罰。
近日,黃島法院以聚眾斗毆罪分別判處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三個月、崔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其余十一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一年零六個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一名未成年人被宣告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