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解釋
所謂“經適房”,即經濟適用住房,是指已經列入國家計劃,由城市政府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以微利價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的特點。
經濟性,是指住房的價格相對同期市場價格來說是適中的,適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負擔能力。適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標準上不能削減和降低,要達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許多國家一樣,經濟適用房是國家為低收入人群解決住房問題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
根據建設部、國家發改委、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頒布的《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明文規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具有當地城鎮戶口;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于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準。因此,大多數公務員是不能享受“經適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