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聊城7月2日訊(記者 孟凡蕭) “物業給我們斷電兩天多了。”2日,有市民致電本報熱線8451234反映,6月30日下午,高唐縣農機商城的8號樓和11號樓被物業斷電了,至今還沒恢復供電。物業一負責人表示,是房主要求他們停電的,至于何時恢復供電,他們也不清楚。
高唐縣農機商城商戶王先生介紹,6月30日下午3點左右店鋪突然停電,開始以為出什么故障了,后來發現整個商貿城只有8號樓和11號樓停電。被停電的有20多家商戶,他們多次找物業討說法,物業電工一直說是領導讓停的,他們也沒有辦法。物業經理則說是他們的房東讓停的。商戶多次尋找房東高唐縣魯西農機汽車商城置業有限公司,工作人員稱他們不負責這件事。
“這不是來回‘踢皮球’嗎?天這么熱,沒有電我們怎么做生意,怎么生活啊?”王先生說,由于沒有電,有的商戶晚上都到賓館去住了。
商戶劉先生說,他們簽訂的合同2014年4月30日才到期。“現在停電就是想把我們趕走,然后他們再將房子賣掉。可現在合同不到期,怎么可能說讓我們走就走。”
高唐縣農機商城凌峰物業一負責人表示,停電是房主要求的,至于何時恢復供電,他們也不清楚,這要看房主的意見。物業并不是為這些租賃房屋的商戶服務的,商戶得找房主交涉,和物業沒有任何關系。“房主要求給他們停電,我們就停。”該負責人說。
記者多次致電高唐縣魯西農機汽車商城置業有限公司負責人,對方先是以開會為由拒接。半個多小時后記者又多次聯系該負責人,但均未聯系上。
山東魯朋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海強表示,商戶屬于經營業主,物業沒有權力強制停電。商戶可以找物業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通過訴訟來維護自己的權利,同時停電期間給商戶造成的損害,由侵權方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