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7月9日訊(記者 董傳同 通訊員 史清春) 7月6日,在湖濱北路一歌廳門口,一男子因為和歌廳老板有矛盾,竟往身上澆滿汽油,想用自焚給歌廳老板施加壓力,結果被趕來的民警說服,并被處以行政拘留5天。
7月6日下午,德城公安分局長莊派出所接到報警稱,在湖濱北路某歌廳門口有人自焚。民警趕到現場發現,一男子情緒激動,身上淋滿汽油,右手緊握打火機,揚言要點燃灑有汽油的衣服。當時天氣炎熱,現場汽油味撲鼻,一旦點燃,必然危及男子生命。
經過民警耐心勸說,該男子將手中的打火機扔掉,并答應和民警一起到派出所。經了解,該男子姓王,34歲,內蒙古人。今年5月份在陵縣,王某因與某歌廳老板蘇某發生了矛盾,兩人打起架來,王某被蘇某打成輕傷,當地公安機關立案查處,但目前尚未解決。
王某說,因為遲遲等不來結果,他非常焦燥,于是在7月6日15時左右,手拿裝滿汽油的兩個礦泉水瓶來到這家歌廳門口。準備實施自焚,借以給歌廳老板蘇某施加壓力。
為了避免王某進一步采取過激行為,民警先將蘇某帶到派出所了解事情經過,并對雙方予以調解,后來雙方達成和解協議,蘇某賠償了王某一定數量的醫療費及其它損失費。
據了解,長莊派出所依據相關規定,經德城分局審批對王某做出行政拘留5天的處罰。王某自愿接受處罰,并對派出所幫其調解被打一案表示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