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珠海訊 (記者陳治家 通訊員李凌巖)只因一點生活瑣事,昔日“心理咨詢師”竟對自己的妻子、繼子下毒手,先后殺害二人并碎尸。昨日下午,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故意殺人案進行公開宣判,被告人袁某君以故意殺人罪一審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因瑣事爭吵痛下毒手
法院審理查明,袁某君2011年前在廣州做心理咨詢,案發前一直在被害人王某家中開設心理咨詢室。2011年10月11日,袁某君與被害人王某結婚,共同居住在珠海香洲區。被害人王某熙系王某與前夫之子,王某離婚后,王某熙跟隨王某生活。
去年1月28日凌晨4時許,被告人袁某君因生活瑣事與妻子王某、繼子王某熙在住所發生爭吵。其間,袁某君采用以磚頭擊打頭部、掐脖子、捂口鼻等方式先后殺害王某和王某熙。隨后袁某君將兩人的尸體肢解,肢解的尸塊分別裝入8個塑料袋內。隨后,袁某君分批將被害人王某熙、王某的尸塊運至珠海市輕軌北站南側金峰北路附近施工工地掩埋。
去年2月6日,袁某君前往珠海市公安局東風派出所報案,稱王某熙、王某二人失蹤,袁某君還通過博客發表尋找兩人的博文。警方調查認為袁某君有作案嫌疑,并于去年2月8日將其抓獲,袁某君對殺人碎尸供認不諱。
法院:
被告人犯罪手段極其殘忍
法院認為,被告人袁某君犯罪手段極其殘忍,情節極其惡劣,后果極其嚴重,應予嚴懲,故其雖系初犯、偶犯,仍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袁某君故意殺害王某,給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王某典、張某英(被害人王某父母),以及姜某(被害人王某熙生父)造成一定經濟損失。
因此,法院判處袁某君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王某典、張某英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613,629.17元;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姜某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551,8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