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慶生日
辦案檢察官分析說,有的未成年人社會經驗不足,對毒品的危害性認識不夠,以在生日宴會請朋友吸食毒品作為榮耀的象征,有的未成年人為顯示慷慨和義氣,長期多次邀請朋友在賓館、網吧、KTV等場所進行聚眾吸毒。在涉案的76名吸毒未成年人中,有41名在賓館、網吧、生日宴會等場所參與聚眾吸毒。
梁平縣人民檢察院起訴的王某吸毒案中,被告人王某系梁平一中的學生,他的朋友間有個不成文的規定,誰過生日,當天就請大家一起吸毒。2012年,王某先后3次將班上7名未成年人帶至賓館聚眾吸毒,后被以容留吸毒罪判處拘役4個月。
現年40歲的胡紅寶,梁平縣人。2012年1月1日凌晨,胡紅寶在該縣梁山鎮花園賓館216號房間內,向未成年人丁某、周某、劉某等人提供毒品和吸毒工具,先后兩次容留丁、周、劉等人吸食毒品。當日10時許,梁平縣公安局民警在賓館房間內,查獲了犯罪嫌疑人胡紅寶的吸毒工具3個、海洛因0.83克。
受教唆觸毒
據分析,為引誘未成年人吸食毒品,有的不法分子利用與未成年人談戀愛的方式,教唆未成年人吸食毒品;有的利用未成年人好奇的心理特點,宣傳吸食毒品不會上癮,并且具有減肥以及美容等功效,引誘未成年人吸食毒品。在起訴的9件13人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案中,借戀愛、美容、減肥等名義教唆、引誘吸食毒品案件有6件6人。
奉節縣少女駱某,于2012年6月認識社會青年姜毅后,與之談起了戀愛。一日,姜毅在吸食冰毒過程中被駱某撞見,于是讓駱某一起吸毒。剛開始,駱某拒絕吸毒,姜毅說:“這是冰毒,吃了不會上癮,而且還可以減肥,人會變瘦,也會變得漂亮些,你只要吃了,以后還要感謝我呢。”本身有些胖的駱某一聽,抱著試一試的好奇心吸了幾口,結果一發不可收。之后,姜毅帶著駱某經常與他人共同吸食毒品,當駱某第五次吸毒時,被民警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