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濟寧9月8日訊(記者 晉森 通訊員 盛春坤 宮同科) 曲阜男子李某,明明在當地一國企從事安保工作,卻對老家親戚孫某謊稱擔任該企業(yè)中層干部,并以為其子安排工作、購買內部房等理由詐騙孫某40余萬元。近日,曲阜法院依法判處李某犯詐騙罪有期徒刑6年,處罰金3萬元。
只有初中文化的李某,進入濟寧某保安公司,經過培訓,保安公司將李某派至曲阜某國企公司執(zhí)行安保工作。因享受待遇不同,分屬勞務派遣編制的李某心理產生了落差,同時也不安于現(xiàn)有的工資水平,于是李某心生邪念,利用一部分人想通過不正當途徑進入國企的心理,對外自稱在該國企任人事專員干部,手里有數個進入該國企的名額、內部購房名額等。
李某曲阜老家的村民孫某正為自己兒子安排工作發(fā)愁,偶然聽到這個消息欣喜萬分,在聽到多位同鄉(xiāng)相傳后,孫某又親眼看到李某在該國企進出自如并熱情同門口保安打招呼,孫某更加堅信了李某是該國企人事干部的說法。孫某暗地里找到李某,請求李某將自己的兒子安排到該國企上班,并先后送給李某6萬余元的好處費,后又聽李某說企業(yè)有一批汽車、房子要進行轉讓,先后又送給李某30余萬元,要求為兒子置辦房子、車輛,實現(xiàn)一步到位。
然而謊言終究是謊言,在久等沒有接到通知,李某手機關機的情況下,孫某找到該國企人力資源部,才發(fā)現(xiàn)被騙。但這時李某已將所收錢財揮霍一空。
法院一審認為,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國企人事干部身份,虛構事實詐騙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鑒于李某事發(fā)后已返還孫某6萬余元,認罪態(tài)度較好,并積極籌集資金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可以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一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