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濟寧:29歲母親:我這輩子不能再要孩子了
齊魯網10月14日訊 據山東廣播電視臺公共頻道 《民生直通車》報道,今年的8月21號,劉女士因為意外懷孕來到了當地的南張醫院做了無痛人流手術,可讓劉女士感到意外的是在做完流產手術后,自己的肚子不僅沒見小,反而越來越大了。
劉女士告訴記者:” 我也考慮到反應特別厲害,什么也不想吃,妊娠反映很強,我就在9月3號在南張醫院又做了第二次B超檢查,發現孩子早孕可考慮,孩子還在里面還活著來,孩子已經長到4.5厘米了。“
9月3號劉女士在南張醫院做的B超,診斷結果仍為早孕有可能,花了錢,受了罪,但肚子里的孩子卻依然生長著,這事還真是稀奇。
劉女士告訴記者說:” 他這個主任叫劉冬青和我說的,你晚上6點半再來,我給你再做一次。 然后我六點半又做了一次人工流產,流產之后我想這下子可好了,主任給做的肯定錯不了,然后我就回來了。“
就在劉女士覺得沒問題的時候,意外再次出現了。劉女士:” 回來之后過了2天 ,我發現我肚子疼, 疼的站不起來, 腰疼。“
飽受身體痛苦煎熬的劉女士再次來到了南張醫院,在隨后進行的B超檢查中,被診斷為不完全流產,而醫院的工作人員以該醫院規模比較小,可能診斷結果不準確為由讓劉女士到人民醫院附屬醫院再次進行了B超檢查,而附屬醫院給出的診斷結果和南張醫院給出的完全相同,也是被診斷為不完全流產。當劉女士拿著診斷結果找到給她第二次手術的劉冬青主任時,劉主任以懷疑的態度陪同劉女士在濟寧市第一人民醫院進行檢查,劉女士依然被確診為不完全流產。
劉女士:“第一次是9月10號,再9月7號,是一個星期,從9月3號開始,是做第三次清宮。 然后白大夫說不能再做了,你血量太大了,容易大出血,出人命危險,不能做。”
由于不能再次進行手術,劉女士只能選擇進行保守治療,飽受病痛的身體也一直無法康復,這也幾乎要斷送她再次要孩子的念想了,而最讓她接受不了的就是醫院的態度。
劉女士:“ 我一次次找他,給我5000吧,給我10000吧,給我15000塊,我要錢干什么 !我作為一個女人 ,一個正常女人, 我不能和正常女人一樣 ,我要錢還有意思嗎 ?我只希望醫院把我的病看好就行了 ,不來月經就不能要孩子唄, 我才29歲 ,我這輩子就不能要孩子了。”
能否要孩子還將繼續困擾劉女士多久呢?作為治療方的醫院又該對劉女士的病情承擔什么樣的責任呢? 記者電話采訪了田院長,“這個不全流產可以是正常病發生 ,這是一個疾病的并發癥 只要是流產就有可能出現但并不是每個病人都出現,要不要孩子這個必須要通過鑒定啊 ,再一個她能不能要孩子不光是這個原因 ,造成不孕癥的情況 ,如果說這個原因造成的 ,要是不全流產造成的不孕癥這個我們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