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深圳訊 (記者王納)昨日,一起令人扼腕嘆息的殺人案在深圳中院開庭審理。男子孔某在勾搭上一名小情人后,竟然不可思議地同時把妻兒和小三安置在一間出租屋里,最終釀成了慘劇:在2月23日凌晨,小三用水果刀把孔某的妻子和4歲兒子割喉殺死。
昨日在法庭上,施某珍表示認罪,目前案件仍在審理中。
檢方指控:
小三深夜將情敵母子割喉
根據檢方審理查明,被告人施某珍因與被害人高某的丈夫孔某產生感情糾紛而對高某心生怨恨。
2013年2月23日0時許,施某珍攜帶一把水果刀來到深圳市寶安區沙井街道某大廈303房高某的住處附近,用手機發網絡信息將孔某引離該住處。1時許,施某珍用其之前在該住處居住時所得的鑰匙打開303房門進入臥室,持刀朝躺在床上的被害人高某的頸部、下巴劃了3刀,被害人小凱(高某和孔某的兒子,2009年7月6日出生)的頸部劃了一刀,致二被害人死亡。
2時許,施某珍打電話報警并到樓上準備自殺,隨后被公安人員抓獲歸案。經法醫尸檢鑒定:死者高某系生前被銳器作用于頸部致左側總動脈與頸內靜脈斷離導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小凱是生前被銳器作用于頸部致右側總動脈與頸內靜脈離斷導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檢方認為,施某珍無視國家法律,因感情糾紛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小三自述:
與正妻同住一屋難忍辱罵
昨日下午,該案在深圳中院開庭審理,1989年出生的被告人施某珍出庭受審,而男子孔某作為被害人家屬和民事賠償的原告之一并未到庭。
面對檢方的指控,施某珍表示認罪,但當檢察官問她殺人動機時,她卻嚅嚅地說不知道。 庭審進行的時間不長,在控辯雙方的詢問下,記者可以從施某珍的回答中,拼湊出事件的始末。
原來,施某珍本是河南人,來深后在一家電子廠打工,認識了孔某,并成為孔某的情人,當時施某珍并不知道孔某是有婦之夫,而且還懷上了孔某的孩子,兩人一起租住在后來發生兇案的出租屋里。2012年7月,孔某的妻兒找上門來,把施某珍堵在工廠大門辱罵,施某珍說自己那時才知道孔某原來是有婦之夫。
而隨后事情的發展,就有點超出了一般人的想象。施某珍從工廠辭職,孔某把妻兒兩人接到出租屋居住,4個人竟然住到了一起。施某珍說,他們在一起住了一個多月,自己才從出租屋搬走。
對此,法官也感到疑惑,難道住一起不吵架嗎?施某珍的回答是:“她(高某)罵我小賤人,后來還不斷地發短信讓我離開他(孔某)。”
在這期間,施某珍把懷了4個月的胎兒打掉了。施某珍還辯解說,她殺人是臨時起意的,并且原本不打算殺死4歲的小凱,后來報警是因為清醒過來后,想讓警察來救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