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菏澤10月16日訊(記者 周千清 通訊員 陳愛霞) 菏澤市開發區一女子發現自己手機不見,想告訴家人又怕被批評,便謊稱自己被搶,家人得知情況后稱要報警,女子索性謊報警情,被民警發現,最終被行政拘留5日。
14日,家住菏澤市開發區某小區的趙燕(化名),和往常一樣步行上班。到單位掏手機時,卻發現放在衣服兜里的手機不翼而飛。手機到底在哪里丟失的,她也想不起來。
趙燕想把手機丟失的事情告訴家人,又害怕被家人批評,于是告訴家里人說自己的手機被人搶走。
家人一聽驚恐萬分,認為大白天就有人搶手機,必須報警。趙燕一看家人反應強烈,覺得沒有選擇,否則就會露餡。想到自己報案派出所民警不一定識破謊言,索性在家人陪同下來到丹陽派出所報案。
在丹陽派出所內,趙燕將“被搶”經過描述得非常細致,稱14日14時多其一部小米2手機在菏澤市開發區和平路上被兩個騎摩托車的男子搶走。丹陽派出所民警聞訊轄區內有搶奪案件,對此高度重視。根據趙燕所說情況,在調取趙燕所提供的所走路段、所走時間段信息監控時,民警卻并沒有發現有搶奪情況,懷疑被搶路段沒有監控錄像。
隨后民警調取更多監控錄像,經過分析,民警斷定并沒有“搶奪”案件發生。丹陽派出所民警將趙燕傳喚到丹陽派出所內,對其進行更加細致詢問。在眾多監控證據下,趙燕終于承認自己的手機并不是被人搶走,因為害怕家里人說自己才編謊言。
目前,趙燕對自己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菏澤開發區分局依法對其行政拘留5日并處罰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