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復婚 異地超生
李廣寶和路榮蘋是山東省臨沂市臨沭縣石門鎮東南埝村村民。2000年,李廣寶和路榮蘋結婚,并接連生下了兩個女兒。
2005年,李廣寶和路榮蘋離婚,之后兩人遠走新疆尉犁縣。憑借在尉犁縣的關系,路榮蘋將戶口落在了尉犁縣尉犁鎮墩買里村。2006年12月25日,李廣寶和路榮蘋在尉犁縣再次登記結婚。李廣寶坦然回憶這段經歷,夫婦二人遠走他鄉,名義上是打工,其實就是挖空心思想再要個兒子。
2008年7月18日,李廣寶和路榮蘋的第三個孩子出生,二人終于得償所愿。
離婚又復合,并沒能使李廣寶和路榮蘋規避違反計劃生育條例超生的處罰。新疆計生條例所允許的再婚夫妻生育子女條件,明確將復婚者排除在外。李廣寶和路榮蘋被認為是違法生育第三胎。2008年10月30日,李廣寶和路榮蘋向尉犁縣尉犁鎮計生委交了2萬元社會撫養費。
李廣寶和路榮蘋覺得,生育第三胎的問題至此就算了結了。2009年,李廣寶和路榮蘋帶著孩子回到了臨沭縣。不想幾個月后,石門鎮計生辦就找上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