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男子放鞭祭山神爺生日引大火 毀林上百頃獲刑
上山燃放鞭炮慶祝“山神爺”生日,結果鞭炮碎屑上的火星引發森林大火,造成上百公頃林地被毀。昨天,記者從嶗山區法院了解到,因犯失火罪,被告人李某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上山放鞭引發大火
法官介紹說,嶗山村民李某平常在嶗山區東臺附近的山上居住,養殖了一些雞鴨。今年4月25日12時許,他來到南山一廢棄石場處的山神廟附近,燃放鞭炮慶祝“山神爺”生日,一掛土鞭炮放完后,鞭炮碎屑上的火星引燃地面山草并引發森林大火。李某看到后趕緊去救火,沒想到滅完前面的,后面的草皮又著火了。看到火勢越來越大,李某逃離了現場。
當時周邊一些護林員聽到有鞭炮聲后,循聲趕到了現場。當天因為風力比較大,火勢迅速蔓延。嶗山區啟動了山火撲救應急響應,調集消防、護林防火隊員、部隊官兵以及機關社區干部群眾600多人全力進行撲救工作,當天下午控制住了火勢。后經勘查,這次大火致使東臺、西臺、唐家莊、廟石等多個社區的山林被燒,過火林地面積為189.67公頃,過火死亡樹木49萬余株。
事實面前乖乖認罪
李某事發后逃回了家中,嶗山警方接警后很快找到了李某。剛開始,李某還不承認放鞭,但是在事實面前,他最終承認了全部事實。因涉嫌犯失火罪,今年4月26日李某被刑事拘留。
庭審過程中,李某聲稱,自己在山上飼養了一些雞鴨,當天是“山神爺”生日,他帶著鞭炮上山祭奠一下,誰知道火越燒越大。李某對于自己的行為非常后悔,對公訴機關指控失火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對所舉證據也無異議,并表示自愿認罪。最后,李某犯失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記者 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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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山顯要位置設百個警示牌
針對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嚴竣形勢,今年嶗山區林業局已經與各街道、社區簽訂防火責任狀。各社區與林內承包戶、經營戶、養殖戶簽訂防火責任書,逐一明確防火責任。
嶗山區林業局安排各社區全面部署防火隔離帶清理工作:景區旅游沿線、主要登山路、交通要道、防火通道、林間小道兩側各清理12米;墓地全部清理;墓地周邊、林內道路、林內住戶、單位、耕地周邊,林緣與農田接壤處清理20米。目前,該項工作基本完成。在進山顯要位置設立100個防火警示牌,印制進山人員登記簿和護林員上崗考勤簿各300份,要求社區護林員嚴格盯防,把關設卡,做好火種收繳及進山人員有效證件、手機號、車號登記工作,切實加強進山人員管理。
各街道森防隊員實行集中食宿,軍事化管理;社區護林員以小班為基礎單位的網格化管理,責任到人。全員上崗,做到一人一旗,旗在人在。將街道聯防隊員作為護林防火應急分隊,社區民兵作為余火清理水槍隊。近期該區將還對這兩支隊伍組織一次防火專項培訓。嶗山區林業局對各社區滅火機、水槍、對講機等防火設備進行全面檢修;各社區在所有進山路口都安排了管護隊員和滅火機具。(來源:青島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