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濟南12月4日訊(記者 張榕博) 冬日漸冷,城市鄉村中的流浪乞討人員在極寒天氣下如何生存備受關注。4日記者從省民政廳獲悉,我省將對普通流浪乞討者和惡意乞討人員實施分類救助和管理,對于不愿到救助站的流浪者,各地將提供臨時庇護所,以方便緊急情況下提供救助。
4日,省民政廳公布了全省17市救助站的地址和24小時值班電話,對于不同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部門將實施分類救助和管理。對街頭流浪的老人、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智障人士、殘疾人進行保護性救助,及時給予飲食、住宿幫助;對職業乞討者,特別是惡意乞討、滋擾他人、滋擾公共秩序的流浪人員以及攜帶未成年人流浪者,救助部門與公安機關將按照未成年人保護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進行處罰,情節嚴重者將被拘留。
按照救助要求,各地救助站將對自愿受助者進行無償救助;對于臨時生活困難的人員,救助站將解決食宿問題,并幫助他們返回家庭或所在單位。在實際救助中,還有一些職業流浪乞討人員和疑似精神障礙流浪者拒絕接受救助,省民政廳有關負責人表示,我省將首次試點為這些“自由”流浪者提供24小時臨時庇護所。
所謂臨時庇護,即救助部門將向上述流浪人員分發求助卡,以方便他們在面臨極寒天氣或生存困難時及時前往救助站過夜,或隨時找人幫助聯絡救助站。接到求助后,巡回救助車、120、110將立刻派車前來救助。與日常的流浪者救助不同,臨時庇護所僅需要簡單的登記和甄別,入站和出站也不需要嚴格限制,“大家來去自由,救助的時限也從以往的最長10天進行了適當延長,直到極寒天氣過去。”
“雖然這種方式可能會促使一些社會人員前來‘騙吃騙喝’,但為保障流浪人員基本權益,這些小問題我們會通過仔細甄別來防范。”該負責人表示。
此外,為擴大城市救助范圍,我省還將嘗試社區、街道提供臨時庇護小屋,并發動環衛工人、社區愛心人士組成信息員,及時聯絡救助站救助流浪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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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兩成流浪者 為職業乞討人
目前,我省流浪人員救助采取政府、社會、家庭共擔原則。其中,救助站承擔對找不到家庭和親屬同時也查不到戶籍所在地的老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的救助工作。救助站需妥善安置上述人員,提供符合衛生要求的食物、住所,及時救治急病,幫助聯絡親屬,并且對無錢回家的求助者提供乘車憑證。受助人員所在地政府將承擔返鄉受助人員的生活安置。
2011年、2012年,我省共救助各類流浪乞討人員196523人,其中未成年人10527人。截至2013年11月底,全省站內共救助47636人,其中未成年人1092人,60歲以上老人3362人,殘障人員3121人,各類病人6028人。
經調查,在流浪乞討人員中超過20%為職業乞討人員,雖然國家有明確的救助政策,但這些人員自愿流浪乞討,甚至脅迫和干擾他人進行乞討,部分行為已經涉嫌違法。
本報記者 張榕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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