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依然相信知識改變命運”
“如果能回到4月10日那一天,我會告訴那個頭腦發(fā)熱的孩子一些做人的原則和道理,但我再也回不去了。我犯下彌天大錯,讓家人朋友學校社會都非常失望,我滿腹后悔卻為時已晚。”10月16日晚,趴在監(jiān)舍的桌上,在并不明亮的燈光下,萬廣道一筆一劃寫下這些悔過的文字。律師在之前會見時告訴他,法庭上他將有幾分鐘的陳詞時間。
次日,他從口袋里掏出這張疊得四四方方的紙,用純正的普通話一字一句念下來。旁聽席上的萬母淚流滿面,坐在旁邊的大學同學默默遞上一張紙巾。萬母一遍又一遍撥打主審法官的辦公室電話,請求能見上一面,但終未如愿。庭后,有記者想采訪萬的同學,遭到拒絕,萬母也沒接受任何采訪。
罪名是搶劫罪,訴辯雙方均無異議,但他的律師提出辯護意見認為,“萬廣道是完全可以逃跑的,但是他主動放棄了財物,構成中止犯罪,應當減輕處罰”。萬廣道在庭上說,面對揮舞著皮帶追擊的人們時,自己“幡然悔悟,不想再造成更大損失”,于是把錢扔進了車窗。
檢方則認為“萬廣道踏出銀行的那一步已實現(xiàn)對資金占有權的轉(zhuǎn)移,屬于犯罪既遂”,他攜款逃跑至張江中學附近才被迫把錢扔到一輛過路車里,不是主動放棄占有的意思表示,而是方便自己脫身的金蟬脫殼之計。
開庭時,一份40多名大學同學聯(lián)名提供的品格證據(jù)令人動容。請愿書中寫道:“萬廣道并非十惡不赦的壞人,他只是一時沖動,做出了這樣令他悔恨終生的行為……寬容比懲罰更有力量,希望能從輕處罰他,能讓他走出牢獄之后繼續(xù)感恩社會,回報社會。”
看守所的訊問室內(nèi),記者當面問萬廣道,對這份來自同學的請愿書有何感受。他的嘴角抽搐了一下,略帶哽咽,“我聽到這個消息非常感動,我進來之后跟外界的聯(lián)系非常少,律師來過幾次也只是談與案情有關的事。這封信是我能堅持下去的一份力量,感謝他們幫我渡過難關”。
一審判決結果是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處罰金1萬元。罪名是搶劫罪,而且有搶劫國家金融機構、數(shù)額巨大兩個加重情節(jié),但10年的刑期是這檔量刑幅度的起點,根據(jù)刑法規(guī)定,“搶劫數(shù)額巨大,應當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主審法官胡健濤坦言,之所以在法律允許的尺度范圍內(nèi)從輕處罰,是考慮到萬并未造成人身傷害、10萬元被追回,“他的成長經(jīng)歷也是考慮因素之一”。如果他不提出上訴,法院將發(fā)文至看守所,萬也將正式開始監(jiān)獄生活。
即將到來的是10年的牢獄生活。萬廣道對監(jiān)獄的感知來自小說和電影,更多來自看守所的室友,他決心用一種積極的心態(tài)去面對未知的明天。他已經(jīng)計劃服刑期間要做好一件事情,就是對人生有一個更清晰的規(guī)劃,而不是像以前那樣沒頭腦地去做活,“等到出去那一天,我會把父母親戚都叫在一起,闡述一下我未來的打算”。談及父母,萬廣道眼圈紅了……
“你還相信知識改變命運嗎,對于那些像你一樣打拼的人來說?”
萬廣道沉默了四五秒鐘:“我覺得是可以的,如果你足夠勤奮,愿意去學習,愿意去努力,愿意去進步,可以獲得一份很好的工作,贏得好的生活。”他拜托記者轉(zhuǎn)告他的父母,他很好,希望二老保重身體。11日上午,記者發(fā)了一條短信給萬母:萬很好,勿念。兩分鐘后她打來電話,探聽兒子的近況。
萬廣道做出這樣的事情,你對他失望嗎?電話那頭的萬母突然激動起來,語速如連珠炮般:“我從不對我的孩子感到失望!從小到大,他都讓我驕傲,即使發(fā)生了這件事,我仍然相信我的兒子是個很優(yōu)秀的人。浪子回頭金不換,我依然相信他不會倒下,出來之后他仍然會有光明的未來。”
昨天宣判內(nèi)容讀完,審判長命令將萬廣道還押,旁聽席上的萬母忽然站起,右手向前探伸,但她不敢出聲,萬廣道亦未回頭。她旋即坐下,直盯著兒子的背影被帶出法庭。在文書上簽字后,他們謝絕了在場記者的采訪,在萬的兩名同學的陪伴下匆匆離開。
采訪萬廣道是一個冬日的晴天,在這座大都市上空盤踞多日的重度霧霾隨風散去,天空湛藍。采訪完畢,萬廣道被帶回二樓右側監(jiān)區(qū)。鐵門緩緩關上,帶著手銬的萬廣道在門口處等了幾分鐘,略弓著背靠墻站著,雙手舉在胸前。等了許久,一位穿制服的工作人員走出來,打開手銬。他的身影漸漸消失在走廊盡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