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見同村人吵架,好心勸慰反遭襲擊,撿起磚頭回擊竟致人死亡。近日,經檢察機關起訴,山東省濱州市中級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路云陽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2.1萬余元。
2012年6月3日22時許,濱州市濱城區某村村支書嚴某與村委會成員董某、袁某,到村民強某家協商村內征地的事。由于分歧較大沒有協商成功,嚴某等人就離開了。但強某剛喝了酒,酒興正濃,他嚷嚷著追出來,要跟嚴某理論,手里還拿了把鐵鍬。強某家人跟著追了出來。
同村人路云陽正好途經此處,就到嚴某面前詢問情況。這時,強某撿起一塊磚頭朝嚴某打來,嚴某閃身躲過。路云陽一見,馬上上前勸阻。強某以為路云陽是嚴某等人叫來的幫手,又撿起磚頭將路云陽頭部打傷。路云陽惱羞成怒,上前與強某一家人廝打。打斗過程中,路云陽持磚頭拍打強某父親頭部,致其頭部顱骨骨折、蛛網膜下腔出血、腦挫傷而死亡。(記者盧金增 通訊員趙鳳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