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菏澤12月27日訊(記者 郭豪)大眾網記者今天從鄄城縣公安局獲悉,日前因懷疑“偷拍執法”而毆打一名14歲男孩的鄄城縣城管執法人員孫某某、于某某,分別被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據鄄城縣公安局宣傳科科長楊兆福介紹,孫某某、于某某等人在對鄄城縣城古泉路南段東側的店外經營情況進行治理時,懷疑14歲男孩李某用手機偷拍他們執法,孫某某、于某某在要男孩交出手機的過程中打了李某耳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孫某某、于某某被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山東君誠仁和律師事務所律師朱建宇表示,在公共場合下不能禁止公眾拍照,城管作為政府執法人員應該接受公眾監督。
12月24日,鄄城縣城市管理局對行政執法大隊五中隊中隊長給予免職,對主持行政執法大隊工作的副大隊長停職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