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齊魯網濟南4月25日訊 據山東廣播電視臺影視頻道《第一家》報道,德州石先生還有一個多月就要當爸爸了,然而一場突如其來的車禍,讓他和妻子孩子陰陽兩隔了。
記者趕往臨邑縣人民醫院,石先生躺在病床上,精神狀態非常不好,一旁的母親跪在地上絕望痛哭。這一切要追溯到2014年3月12日。那天石先生駕駛自家轎車照例接下班的妻子回家,轎車沿花園大街自西向東行駛,當行駛至華興路路口時,與楊某駕駛的貨車發生相撞,并被楊某的大貨車拖行了大約100米,石先生的妻子和腹中八個月大的孩子因搶救無效當場死亡。石先生也因為受重傷被送往了臨邑縣人民醫院。
從石先生父母口中得知,對于妻子和腹中孩子離世的事實,石先生至今無法接受,甚至想要跳樓結束自己的生命。石先生的父親說,“兒子現在根本離不開人,如果沒人看護,還不知道發生怎樣的事情。”
記者從醫生那里了解到,“石先生的診斷主要是軟組織損傷,肺部有挫傷的情況,傷情比較穩定,精神情況比較差。”雖然身體已無大礙,但妻兒的過世給石先生造成了無法彌補的心理創傷。
對于當時的車禍,石先生表示自己駕車是絕對沒有任何違章行為,記者跟隨石先生的父親來到當時事故車輛被扣的地方,記者看到,事故轎車已經嚴重變形,可以想象,當時事故現場的慘烈。事故發生后,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臨邑大隊迅速趕往現場。經過調查,楊某駕駛的渣土車屬于無牌拼裝自卸貨車,有購車協議,無車輛保險,經鑒定機構鑒定,發生碰撞時,楊某駕駛的渣土車時速是60Km/h,超過了路口限速標準40Km/h,看到事故證明,石大叔認為就是渣土車的責任,然而令他疑惑的是,交警大隊無法出具事故責任的認定。
通過交警大隊我們了解到,這起事故那輛車闖紅燈是事故責任認定的關鍵,然而根據現有條件,均無法鑒定哪輛車闖了紅燈,所以無法出具事故責任的認定,只能出具事故證明。
對于民警的解釋,石大叔表示理解。但是自己的兒媳沒了,兒子也精神恍惚,沒有事故認定書,他們一家人該怎么辦呢?律師給出了建議,”如果對方依然賠償的態度比較消極的話,建議抓緊提起民事訴訟,不光起訴肇事方本人,還可以經過調查將他的雇主或者是用人單位一并列為被告,要求對你承擔責任。“一場突如其來的車禍給這個家庭帶來了巨大的傷痛,我們也希望這件事會得到圓滿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