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中旬,醫院監管科的孫科長曾找我們協商此事,表示醫院會將此前我們花費的治療費用3萬2000元退還,并再給我們一定的補償費用,條件是讓我妻子出院。我覺得醫院方面的諸多做法是在掩蓋事實和推卸責任,我也沒有接受醫院的方案。”
淄博市第一醫院:第一次手術存過錯 屬醫療差錯行為
16日下午,記者來到淄博市第一醫院了解情況。淄博市第一醫院方面負責醫患糾紛事宜的祝先生接待了記者,祝先生說,“醫院對朱女士做的第一次手術確實有差錯,發生了鋼釘向外偏移的情況,固定不理想,這也造成了患者第二次手術的痛苦,院方愿意承擔由此給患者造成痛苦的責任。但這是醫療差錯行為,不構成醫療事故。醫院在第一次手術上存在過錯,但不會造成患者目前的狀況。”
對于患者質疑醫院改病例,祝先生稱,“按照病例管理規定,在患者沒要求封存病例以前,病例的內容是在不斷完善的過程中,上級醫師可以對下級醫師的病例內容做修改,修改后也需簽名,這是個常規程序。但只能修改主觀性的資料,客觀性資料是不得修改的。”
記者問到下一步院方將如何處理此事,祝先生說,“在沒有做醫療事故鑒定的情況下,醫院本著化解矛盾的原則,愿意退還朱女士的住院費用,并給予其一定的補償費用。如果患者愿意走醫療事故鑒定或者法律訴訟途徑,醫院也會全力配合,并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