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恩施7月31日電 (宋丹丹 尹峰)湖北咸豐縣公安局31日向媒體透露,年僅13歲的該縣茅壩集鎮江某與母親因無證駕駛農用車載客,30日到咸豐縣公安局活龍派出所接受了行政處罰。
據悉,7月18日上午,咸豐公安局活龍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稱該鄉茅壩集鎮有一個“小細娃”開的雙排座農用貨車,準備回二仙巖。接警后,民警立即趕到茅壩,發現一雙排座農用車上載有4名村民,民警當場將開車的“細娃”江某截獲。
在查處現場,13歲的少年江某拒絕交出車鑰匙,并辱罵執法民警,將民警咬傷,態度極其蠻橫。隨后,民警將江某及其母親何某口頭傳喚至活龍派出所接受調查。
據了解,13歲的江某初中二年級時輟學在家,現已駕駛農用車載客2個月時間,農用車為鈴木五十鈴,是其父親駕駛的,因其父外出打工,江某便接過車鑰匙,在家里做起了營運。警方認定,江某屬無證駕駛和非營運車輛違法載客。因考慮到江某是未成年人,江某駕駛車輛是其母親所教,由其母親接受處罰。
通過民警耐心教育,何某、江某母子倆認識到各自行為后果的嚴重性。7月30,江某與其母親一起來到活龍派出所接受行政處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