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楊秀偉 16歲少女小賢在網上結識22歲男友安某后與其同居,安某卻伙同貴州同鄉王某,誘騙小賢在江門蓬江、江海多個色情場所賣淫,并拍下其裸照相威脅。蓬江區法院日前公布該案一審判決結果,決定以強迫賣淫罪對安某、王某均處以有期徒刑5年、罰金1萬元。
去年3月初,小賢通過網絡結識安某,兩人迅速同居,當月小賢即到江門蓬江區、江海區兩處色情場所賣淫,此時還未發生裸照強迫事件。根據司法機關認定,最初安某、王某采取勸導、引誘方式讓小賢出來賣淫賺錢,但小賢在干過一段時間表示不想繼續時,安某、王某遂密謀強迫小賢賣淫。
于是安某、王某在一次送小賢前去色情場所工作時,王某趁替小賢買食物之機聲稱丟失了錢包,然后將錢包丟失歸罪于小賢。在小賢不愿意繼續賣淫時,安某、王某就聲稱要小賢負責還清丟失的錢款,因小賢沒錢,兩人遂要求其繼續賣淫,用所得費用逐漸歸還。
之后,安某又當面拍下小賢的裸照,小賢因害怕安某用裸照對其相威脅,被迫繼續賣淫,并將賣淫所得款交由安某。去年3月底,王某找到小賢,聲稱其遭到安某欺騙,將小賢從其與安某同居住所騙出,帶到自己住所。王某隨后繼續勸導小賢賣淫,當小賢表示身體不適不愿繼續時,王某與其同伙李某(另案起訴)就要求還錢,并以擁有小賢的裸照相威脅,隨后還扣押小賢的身份證,脅迫小賢賣淫。去年5月,小賢到公安機關報案。
安某、王某在法庭上均辯稱只是勸導小賢賣淫,沒有強迫行為。安某承認曾經拍過小賢裸照,但已當面刪除,且其并未拿裸照威脅恐嚇,小賢賣淫所得款雖然交過給他,但這已用于其與小賢同居期間的生活開支。王某也承認收過小賢賣淫所得款,但表示這是小賢用于歸還欠款。
蓬江法院審理表示,警方在偵查中沒有起獲安某所拍裸照的物證,但相關證據可以證實,小賢繼續賣淫的一個原因是安某曾經拍下其裸照。安某、王某在小賢明確表示不愿意賣淫后,以要求還清丟失錢包的損失為由強迫,同時安某當面拍下小賢裸照,其意圖也在于威脅其繼續賣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