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鄭州大四學生小李遇到一件寒心事兒:“我好心把一位受傷的老人送到醫院,將我勤工儉學掙的錢墊付給他當醫藥費,到頭來當事人不還錢不說,還不念我的好!”昨日上午,東方今報記者調解小李和欠債人之間達成和解還款協議,不能寒了做好事兒的人的心啊!
□東方今報記者 付雨涵/文 袁曉強/圖
【事件】
大四男生墊醫療費難要回
小李是鄭州大學一名大四學生,因家庭經濟條件不好,他從2013年10月起,就在鄭州西郊一家大型房地產公司勤工儉學。
據小李講述,8月25日中午,他路過鄭州市勤勞街與汝河路交叉口東一建筑工地時,見一群人圍著一位老人,小李走了過去,“老人60歲左右,躺在床上,一動不動!毙±钫f,經了解,他才知道老人姓羅,被同單位的工友打傷了。
120人員來時,老羅的親屬不在場,小李便和另一位工友陪老人來到鄭州市骨科醫院急救中心。老羅不能動,小李先墊付了700元費用給老人急用。
老羅的兒子小羅來到醫院,也沒帶錢,又向小李借了1000元用于醫藥費用!袄先说哪挲g和我父親相仿,我完全是因為惻隱之心!毙±钫f,當時小羅不愿意打欠條,說肯定會還錢,他也沒在意,在醫護人員的見證下,小羅將醫院的收費條給了小李。當晚,小李陪護老人一直到晚上10點才走。
小李送老人到醫院,墊付醫藥費一事兒,鄭州市骨科醫院急救中心的醫護人員也予以證實。事后,老羅卻沒再提還錢的事兒。小李說,他多次打電話要錢,不是不接就是拖著不給,這實在讓他苦惱。
【說法】
9月12日上午11點,東方今報記者在鄭州市公安局嵩山路派出所見到老羅,因為打架一事兒,警方向他了解情況。對于欠1700元一事兒,老羅并不否認,他說:“我不是不還錢,只是我這邊的事兒還沒有結束。”
老羅:懷疑小李非好心 是代表公司來處理事兒
老羅所說的事兒,是指他被工友打傷一事。這和小李有什么關系呢?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小李和老羅其實同屬于一個大型房地產公司的不同部門,小李和老羅分別負責不同的工地上的事務,老羅是名保安,兩人之前沒有任何工作上的來往,醫院陪護時才認識。
老羅認為,自己被工友打了,既然倆人是同一單位的,小李又是一個類似小班長的頭目,小李墊付醫藥費并非“好心”,“如果不是過來處理我被打這個事兒,咋那么巧合就碰見了,還那么好心給我墊付醫藥費呢?”老羅認為,自己被打后,公司的人沒有過問,他認定小李代表的就是公司,自己被打的事兒不解決,那1700元就不能還。
小羅:小李冒充民警約他 行為可恥
小羅對他在醫院向小李借錢一事兒也不否認,但小李冒充民警約他來派出所一事兒,小羅不能接受。
小羅介紹,今年8月底,他被小李騙到嵩山路派出所,由于沒還錢,小李對他曾謾罵,還阻止自己離開。昨日上午,小李承認此事做得不好,及時向爺兒倆道了歉,“打電話不接,找不到人還錢,我只能采取這個愚蠢的法子”。
小李:“不代表公司,自掏腰包墊付”
“你跟別人打架有糾紛,和還我錢是兩碼事兒?”小李很氣憤,他覺得自己賠了時間墊了錢費了精力幫助一個素不相識的老人,全憑惻隱之心,目前出現的局面簡直不可理喻!拔揖褪且粋沒畢業的學生,咋能代表公司?”小李說,即便公司出面解決,也輪不到他。
當小李向老羅提出一同面見公司領導,說清楚此事時,老羅卻不同意。
雙方在辯解時,一位來派出所辦事的女士聽不下去了,勸導老人和其兒子趕緊還錢,“別人在危難關頭,幫了自己,不僅應盡快還錢,還要有感恩之心,就算還2000元也沒啥可說的。咋能一直賴著不給呢?”該女士說,打架造成的當事人受傷,產生的費用,警方會處理,不能因為同屬一個公司,就轉嫁到幫助自己的人身上。
結果
打下還錢欠條雙方和解
記者分別與老羅和其兒子小羅談話,倆人同意還錢,但稱手中沒錢?紤]到小李的父親臥病在床急需用錢,老羅最終同意將從未下發的8月份工資中抽取1700元還給小李。
昨日中午12點,老羅和小李一同來到鄭州市大學路公司所在地,找到財務處,在公司領導的見證下,老羅打下欠條,相約工資下發時,一同前來,當著公司領導的面,老羅將1700元還給小李。
一場本是助人渡難關的好事,卻演化成經濟糾紛。在拿到欠條那刻,小李感慨良多:“確實寒心,但個別地方我處理得也不夠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