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兼民政所所長、會計和出納
辦案檢察人員發現,有關資金到了五頭鎮,如何流轉、分配、發放,均由張景華一手掌控。作為一名鄉鎮股級干部,張景華除了擔任五頭鎮原民政所所長一職外,還同時兼著民政所會計、出納的職務。
2009年五頭鎮47.17萬元危房改造補助金下撥后,張景華本應將這筆資金直接入賬,但他采用收入不記賬的方式,將該款從財政所要回,轉入自己事先開設并掌握的村民楊某的郵政儲蓄銀行賬戶中,繼而再將這筆錢撥到他所控制的168名群眾的存折賬戶上。另一次,在貪污2008年危房改造資金的過程中,他則是用做假賬的方式,將部分2009年危房改造戶的領款收據入賬充抵2008年危房改造支出。
農村低保資金項目分散、缺乏監管,也為張景華冒領侵占資金提供了可乘之機。2010年,財政向五頭鎮發放農村低保增補資金,每人每月增加10元可領取6個月,其他如農村五保供養補助金、農村低保價格補貼項目,補貼額度也都很小。有些補助是臨時性的,有些分配需要困難戶自己主動申請。一些農村困難群眾不了解情況,存折、身份證復印件等資料又在民政所干部手中,冒領騙補行為很難被發現。
如何確保低保發放“最后一厘米”?
基層“蒼蠅式腐敗”雖然金額不很大,但和群眾利益息息相關,尤其低保資金往往是困難群眾的“救命錢”,如何確保這些資金發放的“最后一厘米”暢通?
記者調查了解到,五頭鎮民政所其他人員也參與了冒領低保款,但這些工作人員對此卻渾然不覺。該所一名工作人員解釋,農村不少低保戶、“五保戶”不識字,不會使用存折。所以,很多時候,低保金是由民政人員先代領交到所里,低保對象再到民政所領現金。“這樣代領的事我們做過很多次,沒想到所長會把錢貪污了”。
辦案人員認為,過去對民政低保資金的“跑冒滴漏”,關注重點集中在防范查處村干部一級。今后,還應建立定期復核制度,由上級民政部門每半年對低保戶進行一次抽查復核,復核時要對每戶低保家庭、每本低保金存折“雙見面”,復核要經低保家庭戶主本人簽名備查,以加強對鄉鎮一級的監督。
有效防止騙取冒領低保金,還需規范存折保管。辦案人員建議低保金存折必須由低保家庭戶主本人直接保管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代為保管使用。對于家庭成員無行為能力或行動不便的低保戶,應按規定報批,委托其親屬或監護人代為領取低保金。
公開透明是最好的防腐劑。案發后,新安縣于去年7月建立涉農資金監管平臺,并對農村低保、“五保戶”的姓名、發放金額等情況在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專家還建議,適當條件下,政府可購買公共服務,引入專業的社會力量進行監督,促使農村低保工作專業化、透明化。(“新華視點”記者甘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