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李鵬飛 攝□本報記者 李永明
一趟在嘉華旅行社報名的赴臺旅游,中間為何要穿插眾多的購物環節?一塊以近兩千元價格購買的玉石,究竟價值又是多少?旅行社和購物點之間是如何的利益牽扯?近日,一位赴臺旅游的老人,及嘉華國旅的員工通過切身體會,揭開了其中重重疑團。
鬧心事:
赴臺旅游買回的玉石竟成了“玉髓”
“通過嘉華國旅,我和老伴坐的動車和輪船去的臺灣,價格也很便宜,一個人3000多元。但是花了近2000元買回的玉石掛件根本不值那么多錢,而且至今也沒能退成。”近日,李先生回憶,赴臺灣旅游是在3月底,但名不副實的玉石掛件給一家人帶來的壞心情至今無法消除,“想想就覺得委屈。”
李先生和老伴都已年過六旬,他手捧一串銀白色金屬鑲嵌的紫色玉石吊墜說:“吊墜是在臺灣期間,導游把我們帶到指定的玉器店買的,我和老伴都不懂玉石,對方推銷時說這種玉石所剩無幾,臺灣人都很難買到,老伴就買了。”從收據和發票上看,吊墜沒有名稱,只標明“1980元”和“花東玉石有限公司”。
“回濟南后,碰到一起赴臺旅游的一位游客,她也從花東玉石店買了玉石,花了近3000元,但經鑒定是玻璃的,后來通過嘉華國旅退了貨。”李先生介紹,得知該消息已是10月初,他立即帶著吊墜做了鑒定,結果顯示是“玉髓”。
“做鑒定的時候,工作人員就告訴我,整個吊墜還不值40元的鑒定費錢,不值得鑒定。”李先生介紹。
拿到鑒定報告后,李先生帶著購物發票、嘉華國旅開具的旅游發票以及簽訂的合同等資料,先后尋求嘉華國旅、濟南市旅游局等希望退貨,但一直沒有結果。
“都說我退貨退得太晚,得買完后1個月內才能退貨。”李先生介紹。
行程揭秘:一場精心策劃的“購物之旅”?
“這次赴臺旅游總共8天,每天都要去購物地點,全是奢侈品,一天最多去3個購物點。”李先生回憶,自己去臺灣旅游之前,與嘉華國旅簽訂了合同,合同中事先約定好行程,行程中明確有各家購物點。
李先生介紹,到達臺灣后,由臺灣一家旅行社導游帶隊,臺灣的旅行社與大陸的嘉華國旅是有合作的。旅游過程中確實沒有強迫消費的現象,但細想一下,整個行程在購物安排上,是精心策劃過的。
“旅游景點和購物點是穿插著去的,每到一個購物點都必須逗留1個多小時,進出都必須聽導游的統一安排。”他回憶,到達購物點即便是不買東西,也必須待在店內。
“由于旅行團的人都買,自己也會不自覺地買點。有一個老人一下子買了上萬元的玉石。”李先生介紹,由于大家是老人,基本都不會上網,沒有網絡聯系方式,手機號又不便留,事后彼此無法取得聯系,“到現在也不知道其他人買的玉石拿去鑒定了沒有。”
8天旅游時間內,所有的購物點都是賣高檔奢侈品的。“如果要買點水果,大巴車會停靠在孤零零的一個攤位前,只能買他家的,前不著村后不著店。”嘉華國旅:
購物超過1個月,無法退貨
李先生買回的玉髓掛件能否退貨?近日,嘉華國旅臺灣部工作人員接受記者采訪時回應:由于購買時間太久,超過1個月,不能退貨。
此外,李先生報名時的漿水泉路店工作人員稱,“臺灣店方堅持認為賣的不是假貨,推銷時說的就是玉髓,沒有提到過紫玉,當時老人買東西是自愿的。”工作人員表示。
“臺灣旅游相關規定,赴臺旅游時買的東西,一個月之內可無條件退貨,但是這位老人買的東西時間太長,就不行了。”工作人員介紹。
工作人員介紹,目前老人只能找臺灣旅行業品保協會申訴,申訴成不成功不敢保證。
對此,濟南市旅游局監察人員表示,旅游類投訴時效只有3個月,李先生的案件已經沒法受理。根據國家旅游局下發的《旅游投訴處理辦法》,超過旅游合同結束之日90天的投訴,不予受理。
條款缺失:
僅限1月內退貨,合同中無體現
“從臺灣買東西如果不滿意1個月內可以無條件退貨這事,事先我們根本就不知道。”李先生無奈地說,直到自己做完鑒定后,才被告知超過1個月無法退貨。
經翻閱李先生與嘉華國旅簽訂的合同及其他資料,未發現類似“購物1個月內不滿意可無條件退貨”等類似的提醒。
“如果嘉華國旅事先提醒一下我們,也不至于發展到今天這種地步。”李先生建議,希望嘉華國旅日后能將類似提醒加到合同中,也希望濟南市旅游局能進行約束。
對于該建議,濟南市旅游局工作人員表示,該建議不能是強制性的,只能建議旅行社這么做。
嘉華國旅工作人員則表示,會咨詢法律顧問,法律允許的話就加進去。員工揭秘赴臺購物有利益鏈想退貨沒那么簡單
為何一個人3000多元就能赴臺旅游8天?嘉華國旅內部員工介紹,其實臺灣的吃住以及購物地點都是一個老板在經營,正因為有購物點的消費,報團旅游的總價才會壓得那么低。
據介紹,赴臺或出國旅游時前往的指定購物點,游客買了東西,導購員都是有提成的,事后導購員或旅行社不可能協助退貨。
對于嘉華國旅赴臺旅游的購物環節,內部員工披露,自己家人就曾從公司報團去臺灣買回過珠寶,花費兩萬多元,回大陸經過鑒定根本不值那么多錢,立即申請退貨。雖然在1個月內申請的退貨,但仍需要交納3000多元的手續費,到現在仍在辦理過程中,沒退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