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品安全問題備受關注的今天,綠色食品深入人心。為了吃得放心,不少市民會選購經過有綠色認證的食品。去年10月1日起新修訂《綠色食品標志管理辦法》施行至今已近半年時間,記者近日采訪發現各大商場超市不少青島特產都標有一種青島市綠色食品協會會員單位使用的綠色標志。有這種標志的產品都是綠色食品?記者調查后發現,市綠協只是一家民間組織,根本不具備綠色食品認證資格。□記者 雷林
【現象】
綠協標志誤導消費者
前昨兩天,記者走訪中山路、臺東、香港路上幾家大型超市,發現幾乎每家超市中都有一部分青島產商品包裝上有一個綠色標志,這些產品包括草莓、雞蛋、大米,尤其是青島產的干海產品最多。這種綠色標志,與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的“綠色食品”標志十分相似,不過下方有小字標注 “青島市綠色食品協會許可使用”的字樣,產品的企業信息碼也不是《綠色食品標志管理辦法》中規定的“GREENFOOD”(綠色食品)縮寫“GF”開頭,而是以“TB”開頭。
在香港路一家超市,有一種雞蛋上貼有這種標志,超市導購員介紹說:“這都是綠色食品,你放心吃。 ”
【探訪】
島城會員達200余家
“我們商標的有效期和國家的綠色食品標志一樣,也是三年為限,到期可以續展。”昨天下午,記者來到位于寧夏路的青島市綠色食品協會,協會副會長劉玉琪介紹,現在協會已經在青島市發展會員單位超過200個,目前仍然受理“綠色食品”標志的申請,但是申請人必須提交營業執照、加工產品QS(初級農副產品除外)、稅務登記、商標注冊證、產品檢測報告等證明材料。至于使用青島市綠色協會商標所需的具體費用,對方表示第一年4500元,第二年3000元,第三年3000元,三年之后如果要繼續使用這個商標,需要續簽合同。“成為我們會員單位之后,符合條件的產品都可以使用我們的商標。 ”
開發區紅石崖街道雷家店子村出產的紅店子冠草莓就使用了綠色食品協會的商標。種植戶孫先生介紹,據他了解,目前村里還沒有成立草莓生產合作社,包裝草莓所使用的紙箱上印制的綠協商標,是村里向綠協申請的,具體費用并不清楚。“我們買這種紙箱2.5元一個,比普通的箱子貴1元錢左右。 ”
【說法】
這個綠標是個山寨貨
青島市農委質管處一名牟姓負責人介紹,青島市綠色食品協會是一個民間組織,并不具有綠色食品認證資格,這些標有“青島市綠色食品協會許可使用”字樣的產品,只不過是青島市綠色食品協會推薦使用的產品,并不屬于綠色食品的范圍。
“這是地方上采用的一種打擦邊球的做法,很容易迷惑消費者。”山東省綠色食品發展中心綠色食品科劉科長告訴記者,綠色食品標志只授權給經過農業部認定的企業和產品使用,可以肯定的是,地方綠色食品協會根本不具有綠色食品的認證資格,其認可的標志即便有產品使用,也不能代表這種產品的“綠色”品質。
“綠色食品是指按照特定生產方式,經專門機構認定,許可使用綠色食品標志的無污染的安全、優質、營養類食品。綠色食品必須同時具備四個條件:產品或原料產地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生態環境質量;生產加工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生產技術規程;產品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產品質量標準和衛生標準;包裝、儲藏必須符合綠色食品包裝儲運標準。從其基本定義上來說,這個專門機構就是農業部及其下屬的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和綠色食品辦公室,其他機構都不具有認證資格。 ”省綠色食品發展中心的劉科長說。
【現狀】
正牌綠色標志“少”了
“去年國慶節之前,十幾種大米中有一半以上標有綠色字樣,現在標有綠色字樣的連之前的一半都不到了。 ”一家大型超市促銷員告訴記者,《綠色食品標志管理辦法》一出,各路“綠色”一下子都不見了。記者走訪幾家大型超市發現,外地產的糧食、蔬菜、加工食品等多個種類的食品中都能找到綠色食品的身影,不過綠色食品所占比例已經非常小了。
“前期我們對超市內的綠色食品進行了清理,不符合國家標準的一律清退。 ”臺東一家超市的銷售人員介紹,對于達不到綠色食品標準的商品,監管部門現在都不允許貼用綠色食品的標簽,因此現在有“綠色食品”標志的商品就比較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