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濟南3月14日訊(記者 崔巖 實習生 楊照君 王慶珍) 春節前,濟南市民王先生一家三口選擇到新馬泰度假,可沒想到由于航班取消,訂好的行程被臨時更改,多掏了腰包少玩了景點,放松心情也變成了一場鬧心。
春節前,王先生一家三口在中國國際旅行社預訂了一款10天9晚的新馬泰行程,并繳納了旅行款,簽訂了合同。
1月29日早上8點,王先生一家和其他13人如約跟旅行團在機場集合,等待濟南至上海的航班。然而,當天遭遇霧霾天氣,原定航班取消。最后,旅行社領隊帶著大家乘高鐵前往上海。
“當時領隊承諾,高鐵票先由游客墊付,回來給退機票錢。”王先生告訴記者,當天雖然趕到了上海,卻沒有趕上晚9點飛往曼谷的航班,抵達曼谷已是第二天下午5點,直接被安排入住。旅行社還以“因時間不足無法按計劃進行原旅游行程”為由讓16名游客簽了條約,“10天9晚,少玩了1天。”
2月8日,旅行結束回到濟南后,王先生先后幾次跟旅行社交涉,對方答應旅行團每人退180元機票費用。“為什么只有180元?我們不追究少玩的景點,但高鐵費用該賠償。”王先生說,航班取消,濟南至上海高鐵票398.5元,“我們一家花了1000多元,旅行社只退540元肯定不能接受。”
3月14日下午,記者聯系到了中國國際旅行社負責新馬泰項目的工作人員王敏。王敏告訴記者,機票可退的就是180元/人,至于其他費用,由于航班取消是“不可抗力”因素,理不應當。王敏說,王先生如果覺得不合理,也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