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屆五十的張俊生(化名)下崗兩年,最近在一家央企找到保安的工作。5月10日,他在派出所開無犯罪證明時卻被告知有案底,這讓張俊生感覺很納悶。回憶往事,他想起來,1990年時曾被叫到館驛街派出所拍照、摁指紋,“莫非那時候留的‘底’?”
市民講述 開無罪證明,才發(fā)現有“前科”
“你有犯罪記錄。”10日上午,魏家莊派出所的民警告訴前來辦無犯罪證明的張俊生。這個說法讓張俊生吃了一驚。
對于自己的檔案,張俊生記得很清楚,“1981年至1987年,我在濟南自行車廠門市部站柜臺,1989年到2011年4月,我一直在濟南市中泉新電碳廠跑銷售業(yè)務,從我上學到工作,每個時間段都能找到證明人,可我連自己什么時候犯了案都不知道。”他說,如果自己真有犯罪記錄,不會理直氣壯去找派出所理論。
張俊生稱,他在2011年4月單位破產后回家,“上個月才吃完失業(yè)金,想出去找份活干”,好不容易在一家待遇不錯的央企找到保安一職,公司讓他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份無犯罪證明,11日就能上班。誰料,本以為輕而易舉就能拿到手的“無罪證明”,眼看就要化為泡影。
探尋緣由 “民警說登記,讓我按指紋”
張俊生很困惑,仔細回憶后他想起23年前的一件事:“大概在1990年,有一天,館驛街派出所通知我過去一趟,到了以后,讓我照了張相,摁了個指紋。民警說是登個記,存入檔案,但我回來后覺得不大對勁,因為那天被叫去的其他人感覺都不是好人。”
得知昔日的老員工有“案底”,原濟南市中泉新電碳廠廠長孟巍也覺得驚訝。“2011年我們企業(yè)改制,廠里不景氣,他合同又到期了,就沒再跟他續(xù)合同,”孟巍說,“但我從來沒聽說他犯過什么案子,檔案里也沒有。”在孟巍眼里,張俊杰挺講義氣,對人和善,工作認真,性格開朗,從不跟人爭執(zhí),人緣很好。
“說人家犯了案,那應該會通知工作單位,但我從未接到過通知,”孟巍稱,“派出所說人家有案底,那就拿出證據來,如果冤枉了好人,就是派出所的責任。”
當事人擔憂 “兒子要畢業(yè),怕他受影響”
張俊生表示,11日交不上無犯罪證明,央企保安這份工作可能就丟了。“丟一份工作倒也罷了,關鍵是我兒子即將大學畢業(yè),馬上要面臨就業(yè)時的政審,到時一查他爸還有案底這可怎么辦?我兒子要是聽說他爸爸年輕時犯過罪,怎么看爸爸?”張俊生說,“我希望派出所能查個究竟。如果真是派出所的失誤,怎么也得給我糾正過來吧。”
魏家莊派出所 無犯罪證明暫不能開
張俊生戶口所在地原屬館驛街派出所轄區(qū),2002年館驛街派出所并入魏家莊派出所。
10日下午,魏家莊派出所劉姓教導員稱,張俊生的案底是民警從“違法犯罪人員系統(tǒng)”查出來的,“有案底的人才會讓摁指紋,正常公民則不會,(張俊生)應該多少有點事,比如打架什么的。”
“我什么(壞)事都沒做過。”張俊生反駁。
“當時(館驛街)派出所是哪個工作人員讓你摁的指紋也想不起來嗎?”劉教導員問。
張俊生搖頭說不記得。
據劉教導員介紹,館驛街派出所合并至魏家莊派出所時,所有犯罪記錄檔案都轉了過來,但他并未透露詳細的案底記錄內容,只表示現在不能給張俊生開無犯罪證明,“得進一步落實一下當時究竟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