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泰安5月12日訊(見習記者 侯峰 通訊員 呂黛婷) 泰城一男子購買全套警用裝備,把自己裝扮成“警察”四處行騙,還騙上了癮。近日,泰山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招搖撞騙罪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準逮捕決定。
2012年3月,出租車司機李楊(化名)拉了一名“不同尋常”的客人,“當時他穿了一身制式警服夾克,自稱叫王明(化名),警服上有警號,告訴我他是刑警隊的民警。”在交談過程中,李楊向王明表達了不想開出租車的想法,王明便稱能幫忙介紹協警工作,工資可達6000元。看到有好工作,李楊立即答應下來。
事實上,王明根本就不是什么警察。不到一年時間,王明編造各種理由騙錢。李楊的出租車成王明專車,無論是回老家還是赴朋友約會,李楊都得車接車送。折騰近1年時間,花1萬余元,李楊感覺這份“油水很大”的工作越來越不靠譜,跑去刑警支隊一問,刑警支隊根本沒有王明這個人,一怒之下李楊報了警。
原來,李楊并不是第一個上當受騙的,在2012年,王明因在私家車上安裝警報器、警燈受過行政處罰,之后他在一消防門頭花250元買了警服、警銜、警號等警用標志,開始在網上與不同女性聊天,并發送身著警服的照片結交女友,欺騙多位婦女。
目前,泰山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招搖撞騙罪對王明作出批準逮捕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