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泰安6月9日訊(記者 侯峰) 6月7日,廈門一輛公交車在行駛中突然起火,公共交通工具的安全問題引發(fā)強烈關注。6月9日,記者對泰城公交車的安全狀況進行了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部分沒空調(diào)的普通公交車只剩下安全錘架子。
6月9日上午,記者在上河橋坐上一輛6路車,發(fā)現(xiàn)除了司機身后的滅火器外,全車沒有一個安全錘,只在車窗旁空留兩個支架,車前部和后部各一個。
這樣的情形并不只是這輛6路車才有,記者隨后分別登上一輛9路、11路和32路公交車,發(fā)現(xiàn)都有安全錘缺失的情形存在,其中9路和11路公交車只剩下安全錘支架,32路則是缺失一個安全錘。
記者在K8路和K25路空調(diào)公交車上看到,車上確實都有4個安全錘,分別置于車的兩側(cè),被釘子結(jié)實地釘在車體上。但兩輛公交車并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密封車,車上的窗戶都可以推拉。記者在大潤發(fā)超市的停車場看到,雖然班車都不是密封車輛,但都裝有安全錘。
記者隨機詢問了8位市民,他們都表示不知道“密封車才應裝安全錘的”的說法。“路上的什么樣的事故都有,多一個逃生設備就多一條活命的路,不應該因為車廂不密封就不裝安全錘。”一位市民說。
泰安市交通運輸局道路運輸管理處工作人員表示,安全錘是公共財物,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偷拿安全錘是違法行為,將處以10天至15天的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