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7月10日訊(記者 王媛 通訊員 建濤) “7月31日之后,高污染黃標車淘汰將不再享受補助政策。”7月10日,記者了解到,青島市高污染黃標車提前淘汰財政補助政策進入最后三周的倒計時,據市環保局發布數字,至今已發放補貼近6000萬元。
據青島市環境監察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青島市區鼓勵高污染黃標車提前淘汰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自2011年8月實施以來,各區環保、財政、商務部門在本轄區行政服務大廳建立了高污染黃標車提前淘汰補助資金申領聯合服務窗口,每周二、周三兩天集中受理高污染黃標車提前淘汰申報材料,截至目前,市區通過審查符合補助條件的申請材料共計7585件,已發放高污染黃標車提前淘汰補助資金5994.65萬元。
《補助辦法》的實施,在推動市區高污染黃標車淘汰工作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取得了顯著成效 ,2012年市區二氧化氮年均值濃度為(NO2)0.041mg/m 3 ,同比降低10.87%,這也是多年本市二氧化氮年均值濃度首次實現大幅下降;氮氧化物減排考核全省領先。在國家環保部和省環保廳對島城總量減排核查中,僅2012年,全市共淘汰各類機動車約19萬輛,其中淘汰黃標車約2.4萬輛,機動車氮氧化物消減量約8000噸,約占全省機動車氮氧化物減排總量的50%,機動車總量減排考核結果遙遙領先于省內其他城市;黑煙車明顯減少。
另據了解,從 2013年11月1日起,市區全域實行高污染黃標車限行管制措施。根據《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市區分階段擴大高污染黃標車限行范圍的通告》要求 ,自今年11月1日起,每日7∶00至20∶00,市區全域禁止所有低于國Ⅰ(不含國Ⅰ)排放標準的高污染黃標車通行,對違規駛入限行區域的高污染黃標車,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每輛機動車處200元罰款。
為加強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改善大氣環境質量,2011年本市出臺了高污染黃標車提前淘汰經濟鼓勵政策,對市區提前淘汰的高污染黃標車,政府給予資金補助,補助標準按照淘汰的車型及使用年限,分兩個時段給予差別化補助。目前,本市高污染黃標車提前淘汰財政補助進入倒計時,7月31日補助政策將宣告結束。市環保局特別提醒廣大車主,到報廢截止的日期僅剩3周的時間,希望提前淘汰黃標車的車主及時到所在轄區黃標車補助申領窗口辦理手續,以免延誤領取補助的時機。
另外,市環保部門還強調,申領淘汰補助資金截止的日期以《報廢汽車回收證明》中交車日期為準,即交車日期為2013年7月31日之前的,享受第二時段的補助標準,申領補助辦理時間截止到2013年8月31日。廣大車主了解更詳細的規定可在青島市環保局官方網站進行查閱,也可以到各區服務窗口咨詢或撥打咨詢電話。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