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復意見: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在人民網反映濱州汽車總站?浙江大市場建設 問題,濱州市政府責成濱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進行了調查處理,現回復如下: 一、關于來信中所反映的“政府不作為”問題。濱州汽車總站?浙江大市場位于黃河2路以南、渤海21路以東,被列為國家級交通主樞紐、山東省重點建設項目、濱州市“十大”重點工程,總投資18.8億元,總建筑面積85萬平方米,致力于打造集客運、商貿、居住、餐飲、休閑娛樂為一體的客運中心和商品集散中心。其中,浙江大市場總投資10.6億元,建筑面積21.5萬平米,由浙江東景集團有限公司與山東欣宏房地產有限公司聯合投資,山東信達置業有限公司開發,2007年7月開工建設。2010年5月1日濱州汽車總站投入運營,5月29日浙江大市場試營業。 為進一步扶持浙江大市場做大做強,我區先后投資修建了渤海20路、長江1路以及10萬平米市民廣場、8公里秦皇河公園等基礎配套設施。將浙江大市場、月星家居等項目列入區重點項目,專人頂靠服務,切實為項目解決建設中遇到的問題。同時,經濟發展部門協助項目方積極招商運營,先后引進第五季(香港)國際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家居行業十大品牌之一月星集團、知名連鎖酒店品牌速8酒店等一批知名商家。為了培育和發展服務業企業,區管委會組織經發、財政、建設、國稅、地稅等部門研究并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快全區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政策》,專門為浙江大市場出臺了《關于為濱州?渤海第五季商貿城商鋪經營戶提供相關優惠政策的意見》等配套政策,目前該項目的招商運營基本順利。因此,開發區管委會為整個項目成功啟動做了大量實質性工作,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財力,來信中所反映的“政府不作為”問題,我們認為不準確。 二、關于來信中所反映的“合同欺詐”問題。信達置業有限公司根據業主的現實經濟能力和購買力,按照業主自愿原則,對浙江大市場的商品房銷售主要采取兩種形式:一是業主原價購買商鋪后可自行經營和租賃。二是經濟實力較弱的業主和自愿委托第三方經營的業主,購房后可委托專業的招商運營公司統一對外出租,并簽定委托管理合同,不收取管理及中介費用;招商運營公司一次性支付三至五年的房租,折抵商品房的購房款以減輕購房人購房成本壓力。 經了解,白*鵬所購買的是浙江大市場四區B座二層4B2129號商鋪,2011年3月19日自愿與濱州市統領房地產營銷有限公司(浙江大市場的商品房銷售公司)簽定了委托管理合同,期限為2011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按照合同約定,統領房地產營銷有限公司以購房總價款的6.67%作為業主年經營收益,共計三年,共計總房款的20%;并在購房時一次性在支付山東信達置業有限公司的總房款中扣除,房款總額沒變。因此,并不存在合同欺詐問題。 三、關于來信中所反映的“誘導業主上當”問題。為進一步盤活啟動浙江大市場,保障購房人的收益,2012年7月份,成功引進月星集團投資2.6億元,建成了5.5萬平方米的月星家居廣場,12月29日投用,現有300家商戶入駐經營。因月星家居經營區域房屋已銷售,招商運營公司以高于市場3-5倍的租金與購房戶簽訂租賃合同,委托經營期限共計12年。招商公司與購房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中,雙方約定產生的稅金依法承擔,購房人因房屋出租而產生收益回報,應當依法納稅,房屋出租涉及的稅費為租金收入的18.15%(其中房產稅12%、營業稅5.65%、個人所得稅5‰)。為減輕浙江大市場招商運營壓力,5月15日,我區召開專題會議,對浙江大市場內租賃收入所繳納稅收的地方留成部分,按100%的比例按季度予以返還。因此,并不存在誘導業主上當問題。 目前,項目方已與白*鵬本人多次溝通,雙方正在就相關事宜進行進一步協商處理。我區也將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責成項目方嚴格按照協議條款執行,最大限度保障業主的合法利益。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監督和支持!
【網民留言】
省長你好: 感謝您能在百忙之中聽聽我們的心里話。 我向您反映濱州市長途汽車站浙江大市場建設問題,為方便您閱讀,我僅陳述要點,如果您能調查,我愿實名接受。 一、當地政府不作為。2011年我購買濱州市長途汽車站浙江大市場商鋪一間,當時是本著買商鋪為父母以后養老用的,可萬萬沒想到,過去幾年了,該項目一直沒有啟動。因為買這個商鋪時,我專門從網上搜了下濱州的政府工作報告,其中我還看到里面有這個內容,于是就下決心購買了,可從目前情況來看,不僅是開發商不作為,就是當地政府也不作為,相當于我們老百姓花錢給他們蓋了個空殼子。 二、大搞合同欺詐。當時有個說法是前三年租金抵房款一次性返還,我還以為是以現金的方式,可誰知道簽完合同后,我發現我們的房款總額變少了,他們以返還租金的方式把我們的房款給吞了。我覺得這就是一種欺詐行為,后期我咨詢了律師,律師說有欺詐嫌疑。 三、不斷誘導業主上當,去年,市場方面招商引資,引進月星家居,和部分業主簽訂合同,后來,我們積極聯系這些業主,他們在簽訂的合同上明文規定了每月的租金,可真正實施起來卻是不僅時間往后拖,而且發給的租金被扣了18%,這個根本不在規定內,他們去市場方面去問,市場給的答復是替政府收的稅。我們租房子一共租金才幾百元,他們又收什么稅啊,再一問,連個憑證都沒有,說正在談,這明擺著就是不拿我們當人看啊,我們的錢想扣就扣,哪還有天理了。前不久,我們一個業主上傳了幾張照片,是當地政府的辦公會紀要,那次辦公會明確就是保護浙江大市場的,而且提到,收繳的稅前返還給市場用于招商,我想不通了,我們的錢,已經花了給他蓋房子了,他們賺的還不夠么,今天招商不利,政府不出頭解決,怎么還聯起手來用我們的錢,這是明擺著欺壓百姓吧。 省長,我僅僅羅列了一部分,很多內容我感覺無法用文字表達清楚,但是,我真的希望您能指派相關部分介入調查,如果是我們無理取鬧,我們甘愿接受現狀,我們所有業主都會出來作證,我們希望政府能給我們一個公平、和諧的生活環境。真心希望有關部門能調查取證,還我們一個公道。
答復意見: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在人民網反映濱州汽車總站?浙江大市場建設問題,濱州市政府責成濱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進行了調查處理,現回復如下: 一、關于來信中所反映的“政府不作為”問題。濱州汽車總站?浙江大市場位于黃河2路以南、渤海21路以東,被列為國家級交通主樞紐、山東省重點建設項目、濱州市“十大”重點工程,總投資18.8億元,總建筑面積85萬平方米,致力于打造集客運、商貿、居住、餐飲、休閑娛樂為一體的客運中心和商品集散中心。其中,浙江大市場總投資10.6億元,建筑面積21.5萬平米,由浙江東景集團有限公司與山東欣宏房地產有限公司聯合投資,山東信達置業有限公司開發,2007年7月開工建設。2010年5月1日濱州汽車總站投入運營,5月29日浙江大市場試營業。 為進一步扶持浙江大市場做大做強,我區先后投資修建了渤海20路、長江1路以及10萬平米市民廣場、8公里秦皇河公園等基礎配套設施。將浙江大市場、月星家居等項目列入區重點項目,專人頂靠服務,切實為項目解決建設中遇到的問題。同時,經濟發展部門協助項目方積極招商運營,先后引進第五季(香港)國際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家居行業十大品牌之一月星集團、知名連鎖酒店品牌速8酒店等一批知名商家。為了培育和發展服務業企業,區管委會組織經發、財政、建設、國稅、地稅等部門研究并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快全區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政策》,專門為浙江大市場出臺了《關于為濱州?渤海第五季商貿城商鋪經營戶提供相關優惠政策的意見》等配套政策,目前該項目的招商運營基本順利。因此,開發區管委會為整個項目成功啟動做了大量實質性工作,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財力,來信中所反映的“政府不作為”問題,我們認為不準確。 二、關于來信中所反映的“合同欺詐”問題。信達置業有限公司根據業主的現實經濟能力和購買力,按照業主自愿原則,對浙江大市場的商品房銷售主要采取兩種形式:一是業主原價購買商鋪后可自行經營和租賃。二是經濟實力較弱的業主和自愿委托第三方經營的業主,購房后可委托專業的招商運營公司統一對外出租,并簽定委托管理合同,不收取管理及中介費用;招商運營公司一次性支付三至五年的房租,折抵商品房的購房款以減輕購房人購房成本壓力。 經了解,白*鵬所購買的是浙江大市場四區B座二層4B2129號商鋪,2011年3月19日自愿與濱州市統領房地產營銷有限公司(浙江大市場的商品房銷售公司)簽定了委托管理合同,期限為2011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按照合同約定,統領房地產營銷有限公司以購房總價款的6.67%作為業主年經營收益,共計三年,共計總房款的20%;并在購房時一次性在支付山東信達置業有限公司的總房款中扣除,房款總額沒變。因此,并不存在合同欺詐問題。 三、關于來信中所反映的“誘導業主上當”問題。為進一步盤活啟動浙江大市場,保障購房人的收益,2012年7月份,成功引進月星集團投資2.6億元,建成了5.5萬平方米的月星家居廣場,12月29日投用,現有300家商戶入駐經營。因月星家居經營區域房屋已銷售,招商運營公司以高于市場3-5倍的租金與購房戶簽訂租賃合同,委托經營期限共計12年。招商公司與購房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中,雙方約定產生的稅金依法承擔,購房人因房屋出租而產生收益回報,應當依法納稅,房屋出租涉及的稅費為租金收入的18.15%(其中房產稅12%、營業稅5.65%、個人所得稅5‰)。為減輕浙江大市場招商運營壓力,5月15日,我區召開專題會議,對浙江大市場內租賃收入所繳納稅收的地方留成部分,按100%的比例按季度予以返還。因此,并不存在誘導業主上當問題。 目前,項目方已與白*鵬本人多次溝通,雙方正在就相關事宜進行進一步協商處理。我區也將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責成項目方嚴格按照協議條款執行,最大限度保障業主的合法利益。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監督和支持!
【網民留言】
尊敬的郭省長: 濟南市要在龍奧大廈附近給市里的公務員蓋房,許多都是大平米的,現在正在招標。許多官員已經在市內分過一套或幾套福利房了,現在以宿舍的名義蓋新房以低廉的價格賣給這些官員。過幾年這些打著經濟房的宿舍就可以上市變成商品房了,一轉手就是幾倍的利潤。請問在房價還在上漲的,普通公民還在為房子奮斗終身時,濟南市為官員蓋房子合適嗎?這種做法難道不違反中央的規定嗎?
答復意見: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在人民網反映濟南市在龍奧大廈給公務員蓋房問題,濟南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進行了調查處理,現回復如下: 自1998年實施住房改革制度以來,濟南市嚴格執行、落實國家相關政策、法規和制度,沒有新建福利性質的住房。經調查,龍奧大廈附近幾處在建的大型樓盤為開發商履行正規手續面對社會發售的商品房項目,未發現與現行國家房改政策相違背的“宿舍”或“經濟房”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