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近期一直關注的《嫌拆違磨嘰,居民告城管》又有了新進展。8月7日,嶗山城管擬好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要求違建戶主7日內自行拆除違法建筑,然而13日記者在現場探訪時發現,105室人去樓空,處罰決定書遲遲無法送達。對此,嶗山城管方面表示,如果該房主始終不肯露面,那么將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來解決問題。短期內,違法建筑還難以拆除。
進展城管決定限期7天拆除
居民嫌城管拆違磨嘰,一怒之下將嶗山城管告上了法庭。7月11日,嶗山法院對居民狀告嶗山城管執法局不作為一案作出了判決,判令被告嶗山城管執法局于判決生效之日起60日內對違法擴建搭建行為作出具體行政行為,至于具體的行政行為是什么,法院方面并沒有作出解釋,最終在15天的上訴期內,雙方都沒有提出上訴,該判決也正式生效。
8月13日,記者從該案件的當事人處了解到 ,就在8月7日,嶗山城管執法局已經電話通知了山水名園三期36號樓104室的房主,他們已經對這起案子作出了行政處罰決定,要求105室房主對于違法建筑限期7天內拆除。13日,記者聯系嶗山城管執法局法制科時,該消息也得到了證實。
探訪人去樓空院內長滿雜草
8月13日,記者再次來到105室,只見大門緊鎖,房屋大門和車庫的門上都被人用報紙貼住,報紙已經枯黃變形。記者注意到,這些報紙中最近的一期是7月26日的,而在7月18日,本報關于該案件的稿件已經見報,房主應該已經知道了該案件的判決結果。
記者圍著房子走了一圈,發現房屋西側違法搭建的陽光房并未拆除,陽光房外側還有幾臺機器。房子旁邊的小道坑坑洼洼,綠化用的景觀植物折落一地,地上還鋪著幾張破舊的木板,行人通過十分危險。繞到房子南側,發現戶主改造的垂直封閉、地下室都保持著原樣,周邊雜草叢生,嚴重破壞了小區的景觀。
在現場采訪時,記者從一些周圍居民處了解到,105室已經有很長時間無人居住了。小區物業的工作人員則表示,對于業主的情況不方便透露,他們對此事也不知情。
尷尬見不到人處罰決定難送達
據嶗山城管執法局法制科姜科長介紹,就在法院判決生效之后,經過局領導研究,已經決定對105室的房主進行處罰,并且已經擬好了《行政處罰決定書》,“目前還在聯系當事人,進行送達。”據介紹,該處罰決定中要求,105室的房主應在7日之內對違法建筑進行拆除,如果未自行拆除的話將有3個月的訴訟期,屆時將會采取相應的強制措施。
嶗山城管沙子口中隊負責人介紹:“主要是找不到人,沒法直接送達,當時我們這里留有105室房主張女士的一個電話,但是近期多次撥打,都是一名男子接的電話,聲稱在山水名園里沒有房產,對此并不知情。”
措施將采取公告送達方式
見不到人,這違建就要繼續存在下去嗎?“當事人一直躲著不見,是拖延強制執行的一種手段。”姜科長介紹,《行政處罰決定書》不是在行政機關作出之日起生效,而是在作出后送達給當事人之日起生效。“處罰決定書上規定的拆除期限是7日,如果當事人在期限之內提起了行政復議或者訴訟程序,那么必須等出來結果之后才能繼續執行。”
不過,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送達方式,如果當事人始終不露面,還有一種方式送達,那就是公告送達,“但是這種方式,必須在公告之日起60天后才視為送達,所以我們也在盡力聯系當事人,做動員工作盡早拆除。”姜科長表示。
違法建筑何時能夠拆除,本報還將進一步關注。
文/圖 記者 林剛實習生 張欣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