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問答
表現好,可從黑名單中刪除
列入紅名單、黑名單有什么“硬杠杠”?市民發現食品企業違法違規如何舉報?監管部門包庇黑食品企業如何處理?被列入黑名單的企業能否改過自新,從名單中刪除……針對市民關心的熱點,市食安辦相關負責人予以了解答。
12種情形列入黑名單
市食安辦相關負責人介紹,想榮登食品安全“紅名單”,需要符合下列標準:食品生產經營及餐飲服務企業(單位)將食品安全納入企業目標管理;食品安全控制體系完善;連續三年內無違法違規記錄等。一年的時間內,紅名單企業要被監管部門跟蹤監督,失信立馬撤銷。
入選黑名單則有12種情形,包括:在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收購、運輸、加工、銷售過程中使用違禁藥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 ;用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生產食品的 ,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食品的 ;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等。
市民舉報查實予以獎勵
在消費過程中,發現有食品問題,市民可不可以進行舉報呢?
市食安辦的相關負責人介紹,為了建立健全群眾有獎舉報制度,本市各有關單位和部門進一步暢通群眾投訴舉報渠道,公布舉報投訴電話,鼓勵對違法違規生產銷售食品的行為進行舉報,對經查實的食品安全案件舉報人給予獎勵,若市民發現食品安全違法違規問題,可以撥打12345進行舉報。
監管部門包庇,追究責任
“黑名單企業不僅要受到相關部門的懲處,也要讓消費者監督,讓黑名單企業逐漸失去市場。”市食安辦負責人說,食安的政策都是不斷完善的過程,既然已經破題,就會堅持下去。因為牽扯部門比較多,政策的出臺費盡周折,對進入黑紅名單的要定期跟蹤,而對于監管部門瞞報、謊報的 ,監察部門將追究其責任。
黑名單管理期限一年
列入“黑名單”后解除并不是那么容易,市食品安全辦公室的相關負責人介紹,列入“黑名單”管理的期限原則上為一年。對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單”的單位,在“黑名單”期限屆滿之日起前20日內,由提請將其列入“黑名單”的單位組織檢查,書面報市食安辦。對已整改合格的,由市食安辦將其從“黑名單”中刪除。
記者 婁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