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山東臨沂地稅局借團購房之名助開發商集資超億元
什么樣的地產項目可以創造“未開工便已售馨”的商業奇跡?答案或許在山東省臨沂市轄區內能找到。而且,在當地,這樣的地產項目呈遍地開花之勢,其背后原因是該項目被當地政府一些職能部門所推崇,成為干部職工的“搶手貨”,以致于項目還未動工,開發商便已坐享集資建房款達上億元甚至更多……。
菜地上現“空中樓閣” 半年吸金數億元
在山東臨沂市新城區湯河路與廣州路交匯處,一處被圈占面積近百畝的地塊上豎立起3塊載有開發名為“金水河畔”地產樓盤的廣告牌,顯然,該地塊是用于商業樓盤開發。不過,有當地(徐家屯村)村民告訴《中國產經新聞》記者,整個地塊雖已圈占近一年時間,但至今絲毫沒有被開發的跡象,以致當地村民看中了這塊閑置土地,紛紛種上了莊稼和蔬菜。
即便如此,卻絲毫沒阻擋這一地塊開發商對其“空中樓閣”的銷售進度。據知情者向《中國產經新聞》記者透露,“金水河畔”開發商——山東臨沂三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打著為臨沂市地方稅務局蘭山分局等多家單位集資建房的旗號,早在今年初就收取每套/人20萬元的首付(集資)款,按照開發商所宣稱的這一地塊將要開發建設15棟(30-32層)高層,約2000余套住宅樓計算,近4億元集資建房款已輕松收入開發商囊中。
9月3日,記者在位于“金水河畔”項目現場的基建辦時了解到,購房者按照購房協議約定,的確是在今年元月15日前,將首付的20萬元打入開發商指定銀行賬戶。
此外,蘭山地稅局辦公室白主任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也證實,職工購房所需交納的20萬首付款的確已基本交清了。
按照房地產調控政策規定,房地產項目預售前提是工程投資強度(施工進度)達標后方可申請辦理預售許可證。顯然,“金水河畔”并未動工目前仍不具備預售條件。業內人士分析認為,開發商僅憑一圈占地塊和豎立在其中的幾塊地產開發公示牌,就肆意收取公眾(購房者)數十萬訂金,該行為已涉嫌構成非法集資行為,一旦開發商攜款跑路,其造成的社會安定隱患不可估量。
假借團購為名行福利分房之實
采訪中,《中國產經新聞》記者還發現,“金水河畔”地產項目之所以會以接受“團購”方式進行名正言順的吸金,其幕后是有行政機關在主導并充當推手。據了解,為掩人耳目,“金水河畔”地產商——臨沂三陽房地產開發公司僅是被借用了開發資質,真正進行開發的是蘭山地稅局、財政局等行政機關單位。
通過對“金水河畔”項目基建辦走訪,記者也對上述信息得到了進一步的印證。據基建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向記者坦言稱,目前,入駐項目現場的基建辦大部分工作人員都是從蘭山地稅局抽調過來的工作人員,對于這一住宅項目,原則上不對外銷售,只針對系統內的干部職工,屬于地稅局位于北城新區的家屬樓(集資房)。另外,由于蘭山地稅局沒有房地產開發資質,只能借用有資質的企業(臨沂三陽房地產開發公司)進行開發建設。
隨后,記者根據該工作人員提供一份“北城新區建設項目團購住宅(金水河畔)協議書”從中發現:由臨沂市三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臨沂市地方稅務局蘭山分局等四單位為主導的委托建設項目)開發建設的位于北城新區廣州路以北,湯河路以東,溫涼河以西,成都路以南地塊的住宅建設項目,乙方意向團購的住宅共分兩種戶型,建筑面積分別為140、170平方米左右;每戶面積按照臨沂市房產局實測面積為準。主房每平方米預算價格在3600元左右。車庫每戶不超過兩個(地上無停車位);儲藏室,分別另行計算價款。位置分配另行研究。
協議書還顯示:經決定,定于2013年元月15日前繳納首期房款20萬元,過期視為自動放棄。另外,首付款存于臨沂市三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賬戶。憑進賬單或現金繳款單到蘭山地稅九樓基建辦換取收據。
與此同時,記者還發現該協議中注明了主導“金水河畔”地產項目的四家單位名稱分別為:臨沂市地方稅務局蘭山分局、臨沂市地方稅務局羅莊分局、臨沂市蘭山區財政局與臨沂市地方稅務局高新區分局。
另據了解,蘭山區地稅系統有部分職工正在以10萬至15萬不等的價格倒賣“金水河畔”購房指標,目前,已有多名職工順利倒手。據知情者透露,蘭山地稅干部職工之所以倒賣購房指標走俏,是因為他們內部認購價格(3600元/平方米)低得明顯,僅為周邊市場價的一半左右,成為明副其實專供機關干部職工的福利性分房。
為此,位于臨沂新城區一家樓盤的開發商向記者直陳,由于“金水河畔”屬當地行政機關單位的內部職工集資房,售價自然相對低廉。但在一定程度了影響到了正常的房地產開發項目,與其集資房相比,正常房地產項目銷售出現了遲緩,因其售價已接近6、7千元/平方米。正是這些機關集資房項目的出現,已嚴重波及和擾亂了當地正常的房地產開發秩序。
這位開發商還向記者坦言稱,諸如蘭山地稅“金水河畔”集資房項目在當地呈遍地開花之勢,在建的和已建成的項目不下10余個。就在前不久,一家行政機關單位的集資房剛剛交付使用,內部認購價格僅為2700元/平方米。
那么,蘭山區諸多行政部門陸續頂風違建單位集資房現象,是否擾亂當地正常的房地產市場秩序?對當前國家宏觀調控房地產市場帶來哪些負面影響?當地政府又是如何進行監管的呢?對這一系列問題,本報將陸續推出相關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