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穩定勞動關系農民工2015年全部納入社會保險制度
◆2020年農民工平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隨遷子女在父母務工所在地有完整初中學歷可就地參加中考
◆農民工及其單位可暫按較低繳存比例,先行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
□張春曉 李建勛 楊衛華 報道
本報濟南9月5日訊 記者今天從省人社廳獲悉,省政府日前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農民工工作的意見》,意見以健全農民工公共服務制度、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重心,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創新社會管理體制,力促我省農民工工作打開新局面。
“這是繼2006年推出解決農民工問題的實施意見之后,省政府出臺的又一個農民工工作重要綜合性文件,政策含金量很高,將穩步推進農民工市民化,提高人口城鎮化水平,促進農民工在工作、生活、文化等方面融入城市。”省人社廳廳長韓金峰說。
韓金峰告訴記者,我省做好新形勢下農民工工作的主要目標是:到2015年,將有穩定勞動關系的農民工全部納入社會保險制度,基本實現同工同酬,工資基本無拖欠;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80%以上;免學費政策延伸到中等職業教育,農民工基本享受隨遷子女教育、住房保障、醫療衛生、計劃生育、文化生活、社區服務等市民權益。到2020年,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總量繼續增加,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0%以上;平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基本實現有條件、有意愿的農民工市民化。
意見提出,加強引導農民工有序在城鎮落戶。以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職業為基本落戶條件,全面放開中小城市戶口遷移限制,解決在城鎮居住的農民工落戶問題。中小城市是指濟南、青島以外的城市,濟南、青島中心城區要在現行落戶政策基礎上,積極創造條件,優先將高技能農民工和城市急需的優秀農民工轉為當地市民。
在推進同工同酬方面,意見明確提出,用人單位吸納農民工就業,要與本單位同崗位職工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制度和分配辦法。特別是對勞務派遣中較為普遍的同工不同酬問題,指出用人單位對被派遣勞動者要與本單位同崗位員工同工同酬,從今年下半年開始,各單位都要制定過渡方案,一年內落實到位。
為解決農民工創業融資難問題,意見提出,探索開展林權、宅基地使用權、海域(灘涂)使用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以及農用生產設備等抵押貸款試點。
在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方面,意見提出“一書兩金一卡”解決措施,即上級政府與下級政府、企業與當地政府分別簽訂防范處置企業拖欠工資目標責任書;在建設領域和欠薪多發行業普遍建立用人單位繳納工資保證金制度,在欠薪多發市縣建立完善欠薪應急周轉金制度;全面推行農民工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
在解決農民工住房方面,意見提出以公共租賃住房為重點,將符合條件的農民工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供應范圍。文件還提出,允許農民工及其單位暫按較低的繳存比例,先行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
為解決進城務工農民子女在父母務工所在地“上得了學卻升不了學”的問題,文件提出,放開中考限制,允許在初中有完整學習經歷的非戶籍考生就地報名參加中考,享受同等錄取政策。據悉,這是我省放開高考戶籍限制后的又一次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