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濟南9月5日訊(記者 尹明亮) 到2015年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要達到80%以上,基本實現同工同酬。5日,從山東省人社廳獲悉,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下發《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農民工工作的意見》,十余條舉措推動解決農民工問題。
根據文件要求,到2015年,我省計劃將穩定勞動關系的農民工全部納入社會保險制度,基本實現同工同酬,工資基本無拖欠,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80%以上。到2020年,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總量繼續增加,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0%以上,平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基本實現有條件、有意愿的農民工市民化。
引導農民工有序在城鎮落戶,以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職業為基本落戶條件,全面放開中小城市戶口遷移限制,解決落戶問題。中小城市是指濟南青島以外的城市,濟南、青島中心城區要在現行落戶政策基礎上,積極創造條件,優先將高技能農民工和城市急需的優秀農民工轉為當地市民。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實現勞動就業、子女入學、升學考試、醫療衛生、住房租購、社會保障等領域“一證通”。農民工落戶城鎮,是否出讓宅基地和依法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的使用權、經營權,必須完全尊重農民工本人的意愿,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收回。
意見指出,2014年至2018年要培訓200萬農村轉移勞動力。同時實行城鄉統一的就業失業登記制度,對異地穩定就業創業人員,可在就業創業所在地進行就業失業登記,享受免費公共就業服務和相關就業創業優惠扶持政策。鼓勵農民工返鄉創業。依托街道(鄉、鎮)和社區(行政村)公共就業服務平臺,以2公里為半徑,以半小時為時限,建設“山東半小時公共就業服務圈”,2015年年底前實現全省社區全覆蓋。
一年內實現 農民工同工同酬
要依法保障農民工同工同酬等權利,實施“一書兩金一卡”制度,即政府、企業分別簽訂防范處置企業拖欠工資目標責任書;在建設領域和欠薪多發行業普遍建立用人單位繳納工資保證金制度,在欠薪多發市、縣建立完善欠薪應急周轉金制度;全面推行農民工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因該制度不落實而發生欠薪,要追究當地政府責任。每年開展兩次專項檢查。
農民工要與本單位同崗位職工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制度和分配辦法,從2013年下半年開始,各單位都要制定過渡方案,1年內落實到位。
允許農民工 建住房公積金賬戶
改善農民工居住條件。將符合條件的農民工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供應范圍。對開發區、工業園區、企業建設用于安置農民工公共租賃住房的,一律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防空地下室建設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提供租賃住房的業主或機構給予一定稅收減免。
將住房公積金制度逐步覆蓋,允許農民工及其單位暫按較低繳存比例,先行建立公積金賬戶。農民工購買城市經濟適用房、限價房,按規定給予契稅優惠;購買商品住房,按規定落實契稅、印花稅等優惠政策。
隨遷子女 可就地中考
意見指出,將農民工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經費全部納入輸入地財政保障范圍,實現農民工隨遷子女基本在輸入地全日制公辦中小學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對接受政府委托承擔義務教育的民辦學校,按在校學生數量對學校公用經費給予財政補貼,就讀學生參照公辦義務教育標準免除學雜費并享受補助。凡在初中有完整學習經歷的非戶籍考生均可就地報名參加中考,并享受同等的錄取政策。
落戶城鎮5年內 仍享原籍生育政策
文件指出,加強農民工疾病預防控制,落實艾滋病、結核病、慢性病等重點疾病防治措施,將轄區內居住半年以上的農民工納入當地社區衛生服務范圍,做好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各項工作。落戶城鎮農民工,5年內繼續執行原戶籍地生育政策。
城鄉勞動者創業 小額貸款提至10萬元
將扶持城鄉勞動者創業小額擔保貸款額度提高到10萬元。對首次領取營業執照并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小微企業,給予不低于1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對吸納就業人員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可按申請補貼時創造就業崗位數量給予每崗位2000元一次性創業崗位補貼。
農村轉移勞動力 明年可領培訓補貼
從2014年起,農村轉移勞動力可在戶籍所在地或求職就業地享受培訓補貼。企業要足額提取職工教育經費,確保60%以上用于一線職工培訓。新錄用農村轉移就業人員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且取得初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對用工企業的企業定額職業培訓補貼提高到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