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全國首例市民熱線立法調研公開征求意見
濟南:打擊報復市民熱線來電人將被追責
本報濟南9月13日電(記者 邢婷) 如今,市民熱線作為政府與群眾有效的溝通渠道已被各級政府推而廣之。然而,來電市民有何權利和義務?熱線事項的辦理如遇政府部門相互推諉扯皮該如何解決……在濟南,這些問題將以法規條文形式予以明確規定。9月11日起,《濟南市12345市民服務熱線規定(草案)》(調研征求意見稿)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據介紹,為市民熱線立法在我國尚屬首例。
在這座城市,12345市民服務熱線被市民稱為“24小時不下班的政府”。自2008年開通至今,該熱線共受理市民來電(短信、市長信箱)670多萬件,辦結率達97%,回復率達100%,滿意率達98%,廣受群眾贊譽。
“但熱線在實際運行中還存在受理范圍缺乏準確定位、熱線事項辦理不夠規范、工作機制和辦理程序缺乏科學設定等問題,需要通過立法加以規范。”草案起草組負責人、濟南市立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張參平解釋,“以地方法規的形式規范市民熱線,一方面讓公民行使權利走上法制軌道,另一方面,行為本身就是濟南市政府接受監督、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實際行動。”
該草案共六章四十二條,明確規定了熱線的工作原則、工作體制、來電人的權利和義務、受理和辦理程序、監督考核和法律責任等。在張參平看來,亮點是來電人的權利義務予以明確:來電人有知情權、求助權、參與權、監督權、要求回復和督辦權,同時也有確保真實和維護秩序的義務。
草案規定,對違反來電人保密要求、泄露來電人信息的行為將依照相關規定進行追責。被投訴、舉報的單位或個人對來電人進行打擊報復的,應當依法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該草案對熱線事項受理和辦理程序進行了嚴格規定,承辦機關辦理熱線事項,應當在規定期限內辦結。在承辦機關職能范圍內,同一問題重復投訴3次以上未解決或未制定解決措施的將被追責。對反映重大事件和涉及多個機關、難度較大的熱線事項,市民熱線工作機構應當報市人民政府負責人閱批處理。
草案規定,市民熱線工作機構負責對各承辦機關熱線工作辦理情況的考核,考核結果納入全市年度考核指標體系;監察部門建立市民熱線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對市民熱線受理和承辦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實施監察。
對熱線工作人員而言,立法不僅意味著“受理工作更加規范,而且能將群眾反映的問題真正落到實處”。接受本報記者采訪的一位熱線工作人員舉例,曾有一條道路因歷史原因和產權問題與市內3個區存在交叉,該路段的路坑、污水外溢等問題因3個區相互推諉長期得不到解決,后經多方協調歷時兩個月才得以解決。“草案中對類似事項有牽頭辦理的明確要求,這樣可大大提高政府效能”。
而廣大市民同樣對這一立法寄予厚望。有市民通過12345短信平臺暢言:“熱線的立法很有必要性,希望熱線的立法工作早日實施,切實監督承辦單位做好熱線辦理工作,做市民與政府的溝通橋梁,為民辦實事,辦好事。”
截至13日17時,12345熱線短信、電話及信箱平臺共受理市民相關意見、建議228條,有市民提出加強對反映問題的分類統計、嚴肅處理并曝光職能部門虛假回復行為等建議。
張參平介紹,公開征求意見結束后,濟南市監察局將認真修改完善“調研征求意見稿”,聽取專家意見,成熟后進入市政府法制機關審查論證修改階段,審查通過后,報市政府常務會議、市人大常委會先后審議,通過后,報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