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9月25日訊(實習生 梁菲菲 記者 劉有杰)“廣告夸大宣傳,誤導患者,藥吃了沒效果,才發現藥不對癥。”23日,市民高先生向黨報熱線反映,患有腦中風的父親購買了山東中泰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腸多糖片,卻發現該藥主治冠心病。記者發現,該藥為處方藥,按規定不能以公眾為對象進行廣告宣傳。對此,山東中泰藥業有限公司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公司只負責生產,銷售、宣傳并不歸他們管。
市民質疑:
中泰藥業涉嫌欺騙
“主治冠心病的藥竟然賣給腦中風患者!备呦壬硎,他的父親看到有關腸多糖片的廣告宣傳稱,該藥可治療腦中風,便前去購買了700多元的藥品。父親服用該藥一段時間后沒有效果,才發現該藥主治冠心病、高血脂,并不能治療腦中風。“這種宣傳是在欺騙消費者!备呦壬J為,老年人很容易被騙,這樣的宣傳會誤導他們購買不對癥的藥品。
市民投訴:中泰藥業違規宣傳處方藥,還涉嫌欺騙消費者相關規定:處方藥不得發布廣告進行宣傳中泰藥業:只負責生產,不管銷售和宣傳
記者調查:處方藥不可做廣告宣傳
記者查詢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官方網站發現,山東中泰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腸多糖片有正規批號,但該藥屬于處方藥,且其最新的藥品廣告批準文號使用期限為2012年6月26日至2013年6月25日,現已失效!吨腥A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主席令第45號)中明確規定:“藥品廣告須經企業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并發給藥品廣告批準文號;未取得藥品廣告批準文號的,不得發布。處方藥可以在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共同指定的醫學、藥學專業刊物上介紹,但不得在大眾傳播媒介發布廣告或者以其他方式進行以公眾為對象的廣告宣傳!
中泰回應:公司不負責宣傳
“銷售、宣傳不歸我們管!23日,山東中泰藥業有限公司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公司屬于生產廠家,只負責藥品生產,公司內部也沒有負責廣告宣傳的相關部門。
該工作人員還說,藥品銷售、宣傳方面已交由其他公司負責,但其并不知詳細公司名稱,具體情況需等到24日調查核實后再給予回復。
截至24日17:00,記者未等到該公司相關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