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山東萊蕪3名村干部貪污挪用公款35余萬被查辦
29日,記者到山東萊蕪市鋼城區檢察院采訪派駐檢察室工作時了解到,鋼城區檢察院派駐鋼城經濟開發區檢察室近日發現一起“村官”職務犯罪線索,鋼城區里辛街道辦事處某村村支部書記王某某伙同支部委員襲某某、村委委員王某3人于2011年5月至2013年7月,利用職務之便,在政府惠農資金中涉嫌貪污、挪用公款數額多達35余萬元。目前,鋼城區檢察院派駐鋼城經濟開發區檢察室(以下簡稱“派駐檢察室”)協助該院反貪局立查該涉農職務犯罪案件。據悉,此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3個“蛀蟲”涉嫌犯罪被舉報,檢察官秘密初查
2013年8月份,派駐檢察室主任王連本在到基層走訪中發現,轄區里辛街道辦事處某村部分村民因懷疑村委領導班子擅自將上級發放的惠農資金截留私分,遂多次上訪反映該經濟問題。王連本憑借多年的從業經驗和工作敏感性,發覺該村村委成員可能涉嫌職務犯罪。
“我們在認真聽取上訪群眾反映的問題后,立即根據這一線索展開秘密調查工作。”王連本告訴大眾網記者,在調查取證中,檢察室充分發揮貼近基層、反映迅捷的優勢,逐步拓寬了線索渠道,并掌握了大量關于該村村支部書記王某某、支部委員襲某某、村委委員王某3人涉嫌貪污、挪用公款犯罪的相關證據。王連本解釋說:“諸如惠農資金中殘疾人住房改造補貼、土地復墾費、地上附著物補償款等資金的侵吞證據。”
3名村官貪污、挪用公款35余萬被抓獲
初查奏效,派駐檢察室把涉農職務犯罪案件線索轉交該院反貪局。同時,派駐檢察室積極配合該局開展訊問犯罪嫌疑人、詢問證人及調查取證工作。經過縝密的法律程序后,反貪部門對該村3名村委領導成員進行了立案偵查。
9月14日,鋼城區檢察院以貪污罪對犯罪嫌疑人襲某某立案偵查,并對其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16日,以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補充立案偵查,對其采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10月24日,以貪污罪對犯罪嫌疑人王某補充立案偵查,并對其取保候審。
現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漢族,現年46歲,中共黨員,時任職里辛街道辦事處某村村支部書記,犯罪嫌疑人襲某某,男,漢族,現年47歲,中共黨員,時任職里辛街道辦事處某村村支部委員,犯罪嫌疑人王某,男,漢族,現年62歲,時任職里辛街道辦事處某村村委委員,于2011年5月至2013年7月,利用職務之便,對上級撥付給該村的土地復墾費、地上附著物補償款等資金進行私分,共同貪污28余萬元,此外,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還涉嫌挪用公款7余萬元。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