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濟南12月16日訊(記者 林媛媛 王茂林 通訊員 陳偉 王海紅) 近日,省財政廳、省國家稅務局、省地方稅務局聯合下發了《關于實施山東省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性財政扶持政策的通知》,對我省在“營改增”試點過程中因新舊稅制轉換導致稅負增加較多的試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進行財政扶持,因“營改增”試點改革導致月均稅負增加額1萬元以上的試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可獲全額財政補貼。
據省財政廳有關人士介紹,“營改增”試點啟動以來,我省約有97%的試點企業稅負下降,3%左右企業稅負有所增加。為減輕試點納稅人稅收負擔,積極推進“營改增”試點改革,經省政府同意,我省出臺過渡性財政扶持政策,對因試點改革導致月均稅負增加額1萬元以上的試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予以補貼,確保試點行業和試點納稅人總體稅負不增加或略有下降。
如何申報“營改增”財政補貼?
本報記者 林媛媛 王茂林
1.申報工作2014年1月啟動。
2.“營改增”試點期間,符合條件的試點納稅人應于每年7月向所屬縣(市、區)財政部門申請預撥財政扶持資金;年度終了后一個月內,向所在縣(市、區)財政部門提出上一年度財政扶持資金清算申請。
3.2013年內實施試點以來的四個納稅申報期,按一個清算年度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