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體育訊 在劉健向中國足協提出轉會仲裁申請之后,中國足協也迅速做出回應。7日下午,仲裁委員會正式通過劉健本人、青島中能[微博]俱樂部,仲裁委員會正式受理此案。仲裁委員會也要求中能俱樂部按照規定提交相關答辯材料。
對于此次劉健與青島中能之間的轉會糾紛,中國足協內部也非常重視,這也是仲裁委員會迅速做出回應的主要原因。據了解,在6日下午劉健前往足協之時,曾經專門前往足管中心主任張劍的辦公室,希望能夠與張劍進行面談,當時張劍就明確表示:要相信仲裁委員會,他們很多人都是法律專家,一切都會按照規章制度來辦事。
按照仲裁委員會相關程序,仲裁委員會應當于收到仲裁申請書及相關附件后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但這一次僅僅過了一天,仲委會就決定受理此案件,并在7日下午向青島中能發去通知,青島中能應當于收到仲裁申請書及相關附件后的15日內,向仲裁庭提交書面答辯、證據目錄及證據材料(復印件),并應當按照申請人和其他當事人的人數提交前述文件的副本。
足協正式受理此案,也意味著中能所稱的那份“劉健續約合同”將必須向仲裁委員會提交。不過由于此案的特殊性,中國足協也可能無法從技術手段上來鑒定合同的真偽。好在仲裁委員會不乏法律專家,已經提前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有相關的指定鑒定部門,屆時可以根據鑒定結果做出判斷。
足協之所以迅速決定受理此案,在某種程度上也是希望此事能夠盡快解決,否則雙方一直扯皮下去,對球員的傷害更大,因為此事一天不能解決,劉健就不能前往恒大[微博]報到,而從現在事態發展看,讓劉健主動返回青島的可能性也幾乎為零。所以只有早日做出仲裁決定,才能讓決定劉健的下一步去向。
在作出裁決前,仲裁庭可以先行對爭議雙方進行調解,不過從此案的情況來看,劉健與中能都不大可能同意調解的結果,而且此案經過媒體曝光之后,如果足協從中調解顯然有和稀泥之嫌。不過按照仲裁規定,仲裁委員會受理案件后,除對紀律委員會的處罰決定不服而申請仲裁外的其他案件,應當于仲裁程序開始之日起6個月內作出,而且如遇重大或特殊案件,仲裁委員會可以將案件提交中國足球協會主席會議處理。從此案的性質來看,也應當屬于此列。因此,裁決的時間究竟能在何時做出,或許也取決于中國足協主席會議的決定。(宋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