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記者15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山東省青島市“11·22”中石化東黃輸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別重大事故調查中,檢察機關已對6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以涉嫌玩忽職守罪立案偵查。
2013年“11·22”爆炸事故發生后,最高檢瀆職侵權檢察廳及時派員趕赴事故發生地。國務院事故調查組成立后,檢察機關迅速成立專案組,圍繞隱患排查整改和漏油后應急處置兩個關鍵點,對地方政府及其監管部門在輸油管道隱患排查整改、日常監督管理、市政管網規劃建設、應急處置等工作中是否存在失職瀆職等問題進行認真調查。
截至目前,檢察機關已對山東省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應急辦主任、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和現場處置總指揮汪嘯,開發區應急辦副主任楊玉軍,開發區安監局危化品處和執法監察大隊負責人李本哲,青島石化區建設指揮部常務副總指揮、開發區安監局石化分局局長任獻文,開發區安監局副局長李寶三,開發區安監局石化區分局副局長王成河等6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以涉嫌玩忽職守罪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另外,檢察機關還派員提前介入,掌握了解公安機關對裘冬平等9名企業涉案人員立案偵查的情況,及時依法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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