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1月25日訊 據山東廣播電視臺新聞中心《早安山東》欄目報道,今年春節是新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正式實施后的第一個春節。法律中新增了要求兒女“常回家看看”的條款, 可是記者采訪發現,不少空巢老人仍是盼兒容易見兒難。
家住聊城陽谷的陸詩長今年50多歲,兩個兒子均在外工作,不能時常陪在自己身邊,他和老伴兒最盼望的事兒就是和孩子們在一起熱熱鬧鬧的吃頓飯。不過,對于孩子們不能回來過年,陸詩長表示理解,“孩子都在社會上競爭也很激烈,工作壓力、生活壓力也挺大,而且在時間上也也比較不方便,來不了。”
劉子馨老人今年72歲,他和老伴住在東營,子女都在外地工作,眼看就要過年了,劉子馨又忍不住給女兒打去了電話,而女兒在電話里表示由于公司不放假,比較忙,今年過年也回不來了。
淄博張店的趙福春老人兒女春節同樣回不了家。趙大爺說,“常回家看看”寫入法律,有利于提醒子女多回家陪陪父母,但這需要區分具體情況,法律說不定會給親情讓步。趙大爺說,“我認為法律歸于法律,實際情況歸實際情況,因為法律是對全國而言的,雖然規定常回家看看,但是對于子女來說,只能有時間就回家看看,沒有時間就不能來家。”
律師表示,雖然“常回家看看”被寫入法律條文,但因為具體實施細則還未制定,實施起來有一定難度。
山東廣勝律師事務所律師盧獻亭認為,“常回家看看雖然列入法律條文,但是法律不是萬能的,實施起來可能有一定的難度,因為他們受自身條件所限。希望我們做子女的自覺的履行這部法律規定的做子女的應盡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