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泰安一男子門前挪車被查酒駕 創酒駕“史上最短紀錄”
因夫妻矛盾借酒澆愁,卻醉駕把自己“開”進了看守所。酒后非要騎摩托車送親友,結果撞了大客車。挪車位時露馬腳,男子因醉駕獲刑……近日,肥城市檢察院處理了3起危險駕駛案件,三名酒司機獲刑。檢察官提醒,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構成危險駕駛罪,當事人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209.8毫克/100毫升,他借酒消愁又開車
濟寧的張某因為與妻子之間產生了矛盾,感到很郁悶。為讓妻子和自己重歸于好,張某專程開車來到肥城市的岳父母家中,想讓兩位老人一起幫助解決問題。
在岳父母家吃飯時,張某因為心情不好就喝了點酒。凌晨,張某覺得深更半夜,街面上不會有查酒駕了,就抱著僥幸心理,轉動鑰匙開車踏上回家的路。張某沒想到的是,他剛開車駛過一個路口,就被警方給查獲了。經酒精測試儀檢測,張某血液酒精含量達到178毫克/100毫升。民警將張某帶到醫院抽血檢查后,發現他血液酒精含量高達209.8毫克/100毫升。當天,張某就被警察送進了看守所。
檢察機關審查后,以張某構成危險駕駛罪提起公訴,最終張某被判處拘役3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111.4毫克/100毫升他無證醉駕出了車禍
春節期間,王某酒后無證駕駛摩托車在路上行駛。由于喝酒太多,摩托車在路中央行駛,與對行的大客車撞到了一起,王某身受重傷被送往醫院。交警到醫院調查時,發現王某有酒駕的嫌疑,對他抽血檢測,結果在王某的靜脈血中檢出乙醇成分,血液酒精含量為111.4毫克/100毫升。
在審查起訴時,檢察機關辦案人問王某無證駕駛摩托車的原因。王某說,他平時工作很忙不騎車的,酒量不大也基本不喝酒,當時由于剛過春節,家里來了親戚,很長時間沒見面,大家就在一起喝了些酒。王某酒量不大,只喝了一點就有些醉了。在親戚要回家時,王某上來酒勁,非要親自去送送。家人看他喝酒了就不讓他去,但王某趁家人出去送客,就騎上家里的摩托車,送客人去了。路上,王某駕駛摩托車與大客車撞上了,頭部重傷,住院一個多月。事后,王某還要因為犯危險駕駛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最終,王某被判處拘役2個月緩刑2個月,罰金3000元。
196.5毫克/100毫升, 他挪車位暴露醉駕
肥城的李某接受朋友的宴請,并喝了點啤酒。吃完飯后,朋友讓李某開車拉著他們去找人要賬。李某一聽去的地方離飯店也就一二百米遠,就同意了。到了要賬的地方,李某把車停在門口,就站一邊看熱鬧了。李某的朋友因為要賬而與對方發生了口角,對方報警后,警察到了現場。因為李某的車在門口礙事,警察就問是誰的車,往一邊開開。李某上前提車時,警察聞到李某身上的酒味,就問他是不是喝酒了。李某一愣,趕忙借口稱是警察剛才讓他提的車。
警察觀察李某確實是酒后駕駛后,就聯系了交警到了現場。交警帶李某去抽血檢驗,酒精含量為196.5毫克/100毫升。李某感覺很“冤”,就開了一二百米的路,而且開車的時候也沒有被警察發現,只是后來前來挪車,才被警察發現,就“栽了”。
最終,李某被判處拘役3個月,緩刑4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
檢察官提醒:醉駕將被追刑責
24日,肥城市檢察院檢察官向記者逐個分析了近期處理的案例,“在節前節后,都會有酒駕者被查獲。中國人在節日親朋好友聚在一起時,喝兩杯酒敘敘感情并沒有什么,但要堅持一點,那就是喝酒不開車。因為喝酒后,酒精會削弱人的辯別能力、反應能力,在開車時很容易發生危險。”檢察官介紹,駕駛本來就具有高度危險性,如果再加上酒后駕駛,更加危險。
檢察官最后提醒: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就構成危險駕駛罪,不管駕車當時有沒有被警察發現,只要醉酒駕駛車輛了,后來被發現也可能要被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