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營齊魯網4月30日訊(東營電臺 左振平 東營區臺 賈雪)4月30日上午,東營區法院依法對涉油刑事案件進行集中宣判,14名涉嫌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的涉油犯罪分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兩年至四年不等的刑罰。
今年以來,東營區法院明確打擊重點、加快辦案節奏、嚴把案件質量,堅持寬嚴相濟,對涉油犯罪進行嚴厲打擊,依法審理各類涉油犯罪案件17件48人,通過追繳贓款、贓物為油田挽回直接經濟損失60余萬元,為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東營城市公共安全和國家能源基地安全提供司法支撐和法律保護。
2012年9月25日晚,被告人張偉營伙同"胖哥"(身份不詳,在逃)雇傭周之旭、姚林、張敏(以上三人已判刑)并共同竄至中石化勝利油田分公司清河采油廠北區工作站采油6隊廣6站西南約500米的外輸管線處,在管線附近清除雜草并挖好一個裝油用的土坑。26日晚,張偉營安排周之旭、張敏、姚林望風,并安排"胖哥"等人在該處輸油管線上安裝卡子并打孔一處,后多次從該處盜竊原油。同年10月1日12時許,清河采油廠護衛隊將在油坑附近望風的姚林當場抓獲,并查獲純原油3噸,價值15645元。
被告人張偉營犯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2013年8月底被告人劉耀錫找到被告人郭峰商量打孔盜竊原油之事,由劉耀錫負責找打孔之人,郭峰負責找打孔的管線及裝油人員。之后被告人劉耀錫聯系了張建濱,被告人郭峰聯系了郭偉、郭防參與打孔盜油。同年9月初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劉耀錫、張建濱、郭偉、郭防均到被告人郭峰家匯合,后五被告人竄至東營市東營區史口鎮于林村北約300米處,在途經此處的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勝利油田分公司現河采油廠一礦38隊的輸油管線上打卡一處,盜竊原油。
被告人劉耀錫犯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被告人郭峰犯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張建濱犯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九個月緩刑三年。被告人郭偉犯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郭防犯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